小学校长带头霸凌致师轻生还造谣、嘉市官员咆啸受害家属 监察院弹劾

▲监察院。(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监察院调查,嘉义市嘉北小学前校长赵季薇任职期间,迳自于教室内强制装设监视器并召开临时教师晨会公审陈姓代理教师辞职原因,事后又向媒体发表不实言论,引发网路霸凌效应,导致陈姓教师轻生憾事,有损教育人员声誉,核有违失;另被弹劾人林立生担任嘉义市政府教育处处长期间,处置上开教师自戕案失当,亦有重大违失。继前日纠正嘉义市政府、嘉北国小后,今(6日)通过弹劾嘉北国小前校长赵季薇、教育处前处长林立生两人。

弹劾案文指出,被弹劾人赵季薇以预防家长兴讼无法厘清事实为由,于嘉北国小某班级教室内装设监视器,侵害教师专业自主及学生隐私。又于同年月7日召开有特定目的性及针对性之临时教师晨会,将陈师私人离职理由公开请与会教职员检视,复要求同仁对陈师离职原因提出质问,使其感到受挫、羞辱与受伤。

监察院表示,赵季薇并于媒体发表「学生遭剪发事件却未获陈师处理」等不实言论扭曲事实,衍生网路发言者质疑陈师辞职动机等内容,引发网路霸凌效应,肇生教师自戕憾事等重大争议事件,言行不当,确有违失。

监察院表示,而被弹劾人林立生身为嘉义市政府教育处处长,负有掌理嘉义市国民教育等教育管理事项之权责,于处置上开自戕案,未妥适督导所属,致所属人员率尔提供应限制公开之陈师自戕案调查过程文件,给赵季薇参阅及修改,致生重大程序瑕疵,且未督导所属依法惩处赵季薇之不当行为,并对陈师家属咆哮行为属实,案经媒体披露,均有失当。

弹劾案文结论,被弹劾人赵季薇担任嘉北国小校长期间,言行未当肇生教师自戕憾事等重大争议事件;被弹劾人林立生担任嘉义市政府教育处处长期间,处置上开事件未当致生重大瑕疵,并对死者家属咆哮行为,严重戕害教育行政机关形象,显已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等多项规定,事证明确,并有公务员惩戒法第2条第1款之应受惩戒事由及惩戒之必要,爰提案弹劾,移请惩戒法院审理,依法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