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军情给陆方 2士官更审减刑
台南高分院7日针对叶鑫亮、苏冠颖2空军士官泄密案更2审改判,2人均减刑,全案仍可上诉。(程炳璋摄)
台湾空军士官叶鑫亮与苏冠颖2017年遭黄姓台商父子利诱,多次提供汉光演习、营区照片等机密资料给黄父,各获利21万、10万元。黄姓父子将情资转交给大陆情报单位,从中获中共贿款171万5000元。4人犯案曝光后虽全缴回犯罪所得,黄家父子仍依国安法等罪各处8年,叶、苏各依违背公务员职务等罪判6年、7年。叶、苏2人上诉到最高法院后发回更审,台南高分院7日考量2人坦白犯行且无前科,各减刑改判5年10月、5年8月,全案可上诉。
大陆台湾事务办公室2015年先吸收台商父子黄龙泷、黄圣峪,透过2人在台湾搜集军事情报,黄圣峪先从昔日同学兼球队队友下手,2017年起利诱2名空军士官叶鑫亮、苏冠颖,2人多次提供汉光演习与营区内设施资料照片,时间长达5年,并给予叶男21万元、苏男10万元报酬。
黄姓父子拿到情资后,透过管道转交给大陆情搜人员,另协助在台吸收现役军人、发展秘密组织,从中牟利171万5000元。
案经检调侦办,台南高分院4月将黄姓父子以「为大陆地区军事机关发展组织罪」从重论处,各处8年,叶、苏以收贿罪从重论处,各判6年、7年,各褫夺公权5年。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台南高分院7日以2人犯案后全缴回犯罪所得,态度良好,配合侦办,且皆无前科,皆给予减刑,改判叶男5年10月、苏男5年8月,各褫夺公权4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