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忠/酒驾「执法」,该你我上场了
文/叶文忠
曾御慈就算被救醒,也不会再是一个医生。如今,家属同意放手,将她的器官捐出,死了都继续救人。柯文哲痛心在心里和曾御慈对话:「孩子,原谅我。老师尽力了,但是我没能把你救回来。」让人读了想落泪,一个菩萨心的医生,魂断斑马线上,神佛无救。我知道社会再次气爆,只能再把政府海扁一顿。虽还在气头上,还是请冷静想想,你身边有人喝醉时,你有没抢过他的钥匙?
酒驾付出的巨大社会成本,全民不断的在买单,社会伤口一再被撕开,悲痛从未停过。立法院也马上回应社会期待,当下三读通过了酒驾致死的10年以下徒刑的重罪。
又如何?悲剧就不会再有?我绝对不信。
当叶少爷(冠亨)撞死二人的惨剧发生时,舆论的温度已达沸点,林克颖逃了,舆论更是把政府的祖宗八代一起骂了。交通事故的死亡事件远不及酒驾杀人造成的愤怒,为何?交通事故是意外,酒驾是明之不可为而为之的蓄意。强大的民怨,执法的辛苦,为何就是挡不下酒驾?台湾人里,就是有一群贪杯族,你到底为何如此嗜酒?
▲酒驾事件为何就是断不了? (图/东森新闻提供)
从去年6月开始,「取缔酒驾专案大执法」,今年1到4月,因酒驾致死的仍高达107人,警方总计疯狂取缔了近4万多起酒驾案件,警方表示,民众酒后开车的情况依然严重。4万件!不知已挡下了多少死神的镰刀。一个月相当一万件,平均一天有300多件,酒驾歪风就是停不了。
停不了,咱继续开砲骂政府?再厉害的取缔,挡不下不断累积的取命,听清楚,「依然严重」就是嗜酒者清楚的告诉社会,“我没在怕!”。有钱的叶少爷,请律师用「是保险杆杀人」设法脱罪,肇事的詹震山振振有词,只喝了「半瓶威士忌」,答案明显,一切都是“人贱”!
▲叶冠亨蓄意脱罪与林克颖的潜逃,酒驾杀人事件让整个社会沸腾。 (图/东森新闻提供)
我开车已经不是只有晚上才遇到临检,可见执法的勤务次数与力道确实很强,我降下车窗,警员总是客客气气,我回报他以微笑,我坐着,他站着,还得探头闻闻,一天几个小时的盘查,这事要你来干,干不干?谁愿意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我非常讨厌那些个药酒,「明天的气力!」、「福气啦(给他去啦)」,这类酒精饮品广告,无时无地不在摧眠着中下阶层,一定要多喝才叫“勇”。华人的喝酒文化,标榜着「酒量就是事业」,不管是街头热炒还是餐厅,酒局一起,就无法刹车,自以为千杯不醉的人,借由不断的「劝酒」来灌自己酒。会喝醉者,多数与酒量无关,只仗着酒胆,那是“英雄主义”作祟,一路通关到底,「半瓶威士忌」就是“我是豪杰”的宣言。已经失去清醒的人,会想起只要他拿了钥匙,可能要做十年牢这件事?
现在来问问自己,信不信任自己?当你酒过三巡,醉意上来了,理智还活着吗?我喝醉过,我知道那种自以为枭雄的英雄味!重点在于“喝酒之前”,理智还在管理范围,愿意不愿意积极的预防自己酒驾,打从出门就不开车。喝酒源自人性的无法控制,酒精只要穿了肠,就容不下佛祖,只剩魔鬼拿了钥匙开车。政府挡得了理智者,挡不了魔鬼上身的醉鬼。
先说政府的执法,执法一定要有法源,那么除了重罚与加强取缔,「预防性羁押」一定要展开。提个建议,直接修法「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6条」的规定「吸食或施打烟毒或麻醉药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一万八千元以下罚锾」,将酒精浓度标准修入,只要达到标准,将其视同「迷幻物品」,并合并第74条「无正当理由,隐藏于...建筑物、矿坑、壕洞、“车”、船或航空器内,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再引用第19条的规定,直接拘留5天,让酒驾上路者先吃牢饭,关到清醒与后悔会怕为止。
但能做的顶多拉高刑罚的广度,加强取缔,但若全靠政府,死亡人数只会继续累积。话说回来,立委们许多来自乡野的「酒国猪公」,要他们修法自宫自己的票源,不如咱们自力救济。
咱能做什么?
酒驾同车连座?不够,这仍是被动。需要有事先预防的全民性机制。这社会需要的“好事者”,不该是成天只向媒体爆料,挖人疮疤为乐,而是能守住机先,救人一命的举手之劳。举手做什么?拉住那个准备酒驾的人!
夜店与餐厅是醉酒的温床,总是大赚「酒钱」,如果愿意,泊车小弟看到酒醉者要开车上路,将钥匙收着,或交由餐厅处理,作为防酒驾的第一道防线。酒醉者若闹,立刻报警,先逮人再说。担心影响生意?放心,这种酒客你不需要,大众反而因为店家的仗义,生意会更好。
▲夜店是醉酒的温床,经营者若愿意,可作为防酒驾的第一道防线。 (图/Photo Pin)
参加聚会,尚清醒之时,要有好事者先收了大家的车钥匙,交给不喝酒的人,然后全面监看参加聚会的朋友,谁喝多了?有哪个自以为海量的家伙。遇到不认识的人怎办?不敢拦下,立刻报警,拍照,提供车号与地点。一个好事者可能危险,引发醉酒者的攻击,十个好事者呢?
喝酒没错,喝醉也不是罪,但酒驾,就是禽兽坐进了驾驶座。我们也错,错在纵容身边的酒醉者拿起了钥匙,如果大家都是好事者,就能多留下几条命。曾御慈不会醒了,但是她有唤醒你吗?
● 作者叶文忠的其他文章在他的个人部落格上http://jamesyeh1963.pixnet.net/blog,目前为《ETtoday新闻云》固定合作名家,更多叶文忠的精彩好文请见《ETtoday新闻云‧名家专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