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忻私密照被泄「报案影片」外流 松山警分局长遭惩处

艺人谢忻私密照外泄报案,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长陈昭甫记申诫1次。(图/谢忻脸书)

艺人谢忻私密照外泄报案,但相关影像未经同意就被刊登。刑事局今天表示,经查此案不符「新闻发布及传播媒体协调联系作业规定」,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长陈昭甫记申诫1次。

谢忻日前因私密照外流,3月初前往松山分局报案,她事后曾接获警方询问是否同意将报案影像提供媒体,但未予同意,不料最后仍被媒体刊出,认为遭二度伤害;警政署副署长李永癸3月底列席立法院备询时表示,将针对此个案启动专案调查。

对此,负责督导刑案新闻侦查不公开业务的警政署刑事局今天表示,经查此案不符合「新闻发布及传播媒体协调联系作业规定」,因此对陈昭甫记申诫1次。

根据「新闻发布及传播媒体协调联系作业规定」内容所列,「新闻发布与新闻处理原则及具体作法」详述新闻发布应把握主动、迅速、保密、统一、公平之原则。

另,刑事案件新闻发布,应注意侦查不公开原则,保护当事人隐私权与名誉,并依照「检察、警察暨调查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新闻处理注意要点」及「研究结论」办理。(编辑:李亨山)11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