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6.6成监视器是民众提供! 民代忧成治安漏洞提3大方案

新北市议员黄心华发现,警察局6.6成监视器皆来自民众,若遇到民众消极不愿配合,交通事故或小刑案难以处理,认为市警局除了提高民众提供自有监视器意愿外,也要加强自建监视器。(示意图/中时资料照)

新北市议员黄心华发现,新北由警方自建的监视器约2万8千多支,约6.6成监视器仰赖民众提供,若遇到小案件无法强制调阅民众监视画面,也没提供诱因给民众提供监视器,要求警察局改善。

新北市警察局长廖训诚说,目前有提供协助破案的民众奖金。市警局则表示,预计将在四年后新增3254具监视器,总数将达3万余。

黄心华说,新北警的监视器目前有隐忧,高达6.6成的监视器都倚赖民众自愿提供,若民众无意愿提供监视器,交通事故、窃盗等小案件就无法调阅监视器,依法需要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才能扣押监视器。

黄心华还说,依照目前的资料来看,新北市警局有以嘉奖奖励员警调监视器,却没有奖励民众提供,并举例台北市有奖励机制,用奖金提升民众愿意提供监视器的意愿,盼新北警局参考。

廖训诚回应,目前新北警方有提供给民众协助破案奖金;警察局说,除了监视器外,新北警方导入具人工智慧车牌辨识功能的系统协助侦查犯罪,大幅缩短调阅及办案时间。

警察局说,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新北警侦办任何案件除了依靠科技办案外,也协调沟通民间自建监视器设置角度与位子,积极规画覆盖全市,有效强化辖区治安及交通。

基层警则认同议员看法,认为若预算足够「怎么装都没差」,自建监视器充足的话,对于行车纠纷、窃案都有助益,因为民众自装的监视器属于私有财产,虽依法来说,只要涉及犯罪所用或犯罪所生的监视器都可以查扣,但扣押需要令状。

至于嘉奖民众的部分,员警说也是必须回归到预算的问题,员警可以嘉奖奖励,但民众不需嘉奖,若以奖金提升民众提供私有监视器意愿,就又牵涉到预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