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空污检举奖金 预计10月上路
为改善空污,并弥补环保机关稽查人力不足,新北市制定空污检举奖励金制度,最快10月可上路,检举成功可获得罚锾金额5%或10%的奖励金。(新北市环保局提供/吕健豪新北传真)
新北市环保局提出「新北市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案件奖励办法」,副市长刘和然23日市政会议中宣布审议通过,后续将函送新北市议会及行政院备查后发布实施,预计最快10月上路,民众若检举成案,最快明年才领得到奖励金,市府也编列10万元预算因应。民代则质疑,检举空污成案不易,恐「看得到吃不到」。
为改善空气品质,鼓励民众检举污染行为,新北市环保局订定「新北市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案件奖励办法」草案,借由奖励金发放提高诱因,弥补环保机关稽查人力不足。未来将核发给成案检举人实收罚锾5%作为奖励金,若检举人现为或曾为被检举人的受雇人,奖金核发比例更提高到10%。
该草案部分条文内容经修正后,并由新北市法规会审议通过,后续将依程序函送议会及行政院备查。环保局专门委员郭淑萍表示,9月前会送件,等收到回文后就可发布实施,预计最快10月上路,确定今年一定会实施。
不过就算10月上路,奖金最快也要等到明年才拿到,郭淑萍解释,因过去草案仍在审议,所以今年并没有编列相关预算,加上奖金核发需在被检举人确实缴纳罚锾后的6个月内,依实收罚锾金额按比例核发给检举人,若被检举人拒缴罚锾,则须待强制执行后,依扣得财产情况核发。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廖宜琨认为,该奖励办法宣示效果大于实质效果,对于改善空污帮助不大。他直言,根本的问题在于空污很难抓,检举成功率太低,就算有检举奖金,几乎也是「看得到吃不到」,环保局应该想如何增加设备,可以更精准的抓到违规者,不然编列10万元预算的检举奖金,能否执行完毕都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