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美术馆斥资27亿明年将开馆 行政法人管理引论战

新北市美术馆预计2025第一季开馆,新北市议会今二读《新北市美术馆设置自治条例》草案,蓝绿议员均不满新北市美术馆拟采行政法人,市府与议会恐无法监督。(陈慰慈摄)

新北市美术馆预计2025第一季开馆,新北市议会今二读《新北市美术馆设置自治条例》草案,蓝绿议员均不满新北市美术馆拟采行政法人,市府与议会恐无法监督,文化局长张䕒育回应,行政法人是趋势,专业性高,现阶段中央与地方已成立20个行政法人,给予单位不管用人或财务上有弹性空间,条文设计仍受议会监督。

民进党议员黄淑君质疑,如馆方人员偷盗典藏品,但因不具公务员身分,新北政风室有权介入调查吗?新北市政风处长尹维治回应,因行政法人不具公务员身分,将回归到刑法处理,黄淑君则认为这样刑责相对较轻,恐无实际吓阻作用,要求退回审查会审查,凝聚共识后再审议。

国民党新北市议员陈明义也认为,新北市美术馆斥资27亿元兴建,设置行政法人将脱离市府监督,薪资市府出,馆方又不用自负盈亏,董事长甚至有权聘用想用的人,但薪资结构却非依公务员叙薪标准,这样的制度很扭曲,质疑:「难道文化局没能力聘用馆长吗?」要求文化局要多思考。

国民党议员戴湘仪却持反对意见,认为欧美国家美术馆大多都采行政法人,尊重艺文界意见与保持自由度,在此架构下如何确保议员有监督职责,美术馆同时可以保持自由度,是她所期待的。

张䕒育回应,国外美术馆大部分用这样形式,因专业性比较高,有公共政策执行的任务但却未涉及公权力,强调条文有监督设计,美术馆本身有监事会设计,董事组成包有政府机关在内可表达意见,董事聘任部分市府有监督责任,并有绩效评鉴进一步分析提交议会,议会可以针对报告要求相关备询。

民进党议员许昭兴则认为应无限期搁置,等文化局说服议员再讨论;国民党议员陈仪君表示,草案已经走到二读,还是理性逐条讨论,有争议条文就裁示延后讨论,让文化局再跟议员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