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狂抓280只保育龟「13命断魂」 检察官怒了:手段恶劣
▲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非法捕猎台湾的濒危物种保育类野生动物「食蛇龟」与「柴鳄龟」,士林地检署依法起诉。(图/记者黄宥宁翻摄)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太夸张!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非法捕猎台湾的濒危物种保育类野生动物「食蛇龟」与「柴鳄龟」共280只,将它们从自然栖息地强行带走,关押于不良环境,导致部分龟类死亡。士林地检署调查追究其谋杀行径后,今(6)日依《野生动物保护育法》等罪起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以保护野生动物为目标。
起诉指出,林男从今天9月2日前某时,开始在北宜公路沿线、北市南港区、木栅、阳明山等山区捕捉食蛇龟177只、柴棺龟103只,使其等脱离原本应栖息溪流、池塘等水域环境后,带回其父亲林名下位在淡水区土地,将乌龟们放置在长期没换水的不锈钢桶槽及塑胶桶槽内加以虐待,其中8只贪蛇龟及5只柴棺龟不堪其恶劣环境因此冤死。
全案经新北市政府动物保护防疫处接获民众通报,于今年9月5日在淡水区某土地扣得食蛇龟活体169只、死体5只、柴棺龟活体98只、死体5只;全案又经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总队于该土地附近扣得食蛇龟死体3只。
▲可怜的乌龟遭关押恶劣环境。(图/记者黄宥宁翻摄)
林男落网后坦承犯罪,并称不是故意。承办检察官痛斥,他完全无视保育法律规范,猎捕和虐待行为对自然生态造成严重虐,且经保育服务中心鉴定,这些龟类都是台湾品种,长期以来因盗猎面临生存危机,非法猎捕会更加速其灭绝。
郭宇倢检察官痛斥,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的一部分,也是人类共同的珍贵资产,应受到善待与保护,绝不能为了一己私欲而肆意破坏,故依非法猎捕保育类野生动物、虐待保育类野生动物因而致保育类野生动物死亡等罪嫌起诉林男,因一行为触犯数罪名,为想像竞合犯,建请法院从一重论以非法猎捕保育类野生动物罪责。
最后请法院审酌林男因一己好恶,竟大肆违法猎捕濒临绝种保育类野生动物,并骚扰、虐待致部分龟类死亡结果,其犯罪手段恶劣,且对于自然生态之危害非轻,请从重量刑,并并科高额罚金,以惩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