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千户自用宅误列非自用 财政局曝原因:溢缴将主动退税
新北千户自用宅误列非自用,财政局曝原因:溢缴将主动退税。(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房屋税2.0新制今年5月1日起首次开征,部分民众发现房屋自住却误被列为非自住房屋税,新北市税捐稽征处说,因为中央规画由税务系统勾稽户政系统时少部分案件因两系统建置地址格式不ㄧ致等问题造成税单错误,如有溢缴将主动退税。(柯毓庭摄)
房屋税2.0新制今年5月1日起首次开征,部分民众发现房屋自住却误被列为非自住房屋税,新北市税捐稽征处说,因为中央规画由税务系统勾稽户政系统时少部分案件因两系统建置地址格式不ㄧ致等问题造成税单错误,如有溢缴将主动退税。
新北市议员山田摩衣质询提到,财政局没有同步更新好自用住宅的问题,「这样真的很不便民」,后台应该要有所准备,2023年就修正了,2025开征还发生这样的问题,还要民众发现,要求提出检讨报告。
民进党团指摘,今(30)日新北市多名市民陆续收到房屋税缴款书,惊见自住房屋竟被误列为「非自住」,适用高达3.2%至4.8%的税率,引发民怨,批评新北市政府行政严重怠惰,导致系统错误未勾稽,甚至误导民众权益认知,侵害财产权益,要求市府3日内提出完整检讨报告,并全面更正错误。
总召廖宜琨表示,这是市政府该负的责任,与中央政府无关,市府不能将错误合理化为「个案」,更不能轻描淡写。副召苏锦雄则说,目前这类误课现象仅出现在双北,会让市民对政府更加失去信任。书记长颜蔚慈强调,去年早该完成系统更新,新北市税捐处显然失职,要求新北市府3日内提出完整检讨报告并尽速更正错误,保障市民税务权益不再受损。
财政局长陈荣贵说,新北市受影响约接近1000份,正在跟财政部协调处理,这是系统的问题,22个县市都有出现这种状况,是全国通案都有发生的问题,财政部正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用系统去处理,没办法这样一笔一笔人工去对,不管中央、地方都正在努力协助解决这个问题,会跟中央一起努力。
税捐稽征处疑义说明,有房屋为自住、缴款书却显示非自住者,有两种情形之下会出现,包括少部分案件因两系统建置地址格式不一致,或设籍人亲属关系为三亲等(曾祖父母等)或养子女致未能勾稽,故民众所收到之税单仍为非自住。此外,大部分案件为旧制「非按自住税率核课」及2024年7月1日以后「新取得之房屋」,依规定应由民众办竣户籍登记后向税捐处申报,惟民众误以为不用申报,即可由机关主动核定。
税捐稽征处强调,由于全台办竣户籍登记及申报期限已延长至2025年6月2日,民众期限内前来更正或补申报,即可改按自住税率课征,若有溢缴税款,税捐处也会主动退税。
另外若房屋为公益出租,缴款书却显示非自住,新北市采主管机关通报制,经核定为公益出租人后,由税捐处主动核定,若因通报时间落差致2025年期房屋税未按公益出租人税率核课案件,经确认属2025年3月24日以前核定且公益出租有效期间属2025年期者,2025年期仍会按1.2%税率课征并重新核发税单,如有溢缴税款,也将由税捐稽征处主动办理退税。
最后若房屋为出租使用,缴款书却显示非自住,由于房屋税新制鼓励房屋作有效使用,民众所有住家用房屋作出租使用,并申报租赁所得达租金标准,应检附租约于每年3月22日(遇例假日顺延)以前向税捐处申报适用1.5%至2.4%之较低税率,逾期申报则自次期开始适用。2025年期已逾申报期限案件,将自次期适用,至于是否比照自住房屋延长申报期限,财政部若有公布,将配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