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色男公園摸胸猥褻落單女童、強逼看上小號 判4年罰5萬

林姓男子去年在新北市一处综合运动场见一名落单小女童,将女童连哄带骗拉至人行步道旁罕有人迹偏僻地点,出手抚胸猥亵还强逼女童观看他裸露下体尿尿,新北地院日前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刑4年,和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姓男子2000年间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经法院判刑10年确定,2001年间又因窃盗、妨害公务案,经法院判刑1年2月、4年4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4月确定,后又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经法院判刑12年确定,其窃盗案件经减刑为有期徒刑7月,与他案10年、4年4月、12年刑期,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20年确定,于109年11月13日缩短刑期执行完毕出监。

「给我摸一下!」林男出狱后仍不知悔改,去年4月在新北市一处综合运动场,遇见一名落单小女童,将女童连哄带骗拉至人行步道旁罕有人迹偏僻地点,出手抚胸猥亵还强逼女童观看他裸露下体尿尿,女童事后哭着逃跑向向父亲哭诉,由父亲陪同向新北市妇幼队报案。

新北地院日前将林男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刑4年,及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仍可上诉。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