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无照保母施虐「害3月女婴失明切脑」!不认罪上诉...更惨下场曝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新北市淡水区无照谢姓保母夫妻,5年前照顾李姓友人3个月大女婴,却以激烈摇晃方式导致女婴双眼几乎失明、切4分之1脑,成重残人士,夫妻俩被起诉后,却在法庭上推卸责任,一审谢女被处有期徒刑6年,谢男则无罪。然而,谢女坚不认罪,案经上诉,高等法院认为一审对于谢女故意伤害的部分认定有误,因此将刑度加重至7年6个月。
回顾案情,这起事件发生在2019年初,谢旻燕与其丈夫谢承达夫妻二人,由于与李姓友人的熟识关系,开始全天候照顾李姓友人刚出生的女儿。然而,短短三周时间内,女婴就因照顾不周而两颊瘀青,后来更因谢女激烈摇晃,导致女婴受到虐待性头部创伤,出现癫痫发作、意识不清等症状,并因脑伤导致脑部萎缩、发展迟缓等重大后遗症。
▲ 3个月大女婴遭无照保母与丈夫施虐,剧烈摇晃伤及脑部,导致双眼失明等严重伤害。(图/李姓父母提供)
2021年4月法院开庭时,谢姓夫妻作无罪答辩,并称不知女婴会变成这样;面对女婴脸上瘀青谢男则解释,是因为看见女婴没有任何反应,才以手大力捏,甚至委屈称「我没事干嘛对她这样...」。士林地院一审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谢女处拘役50日;又犯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重伤罪,处有期徒刑6年。
至于,谢男因与女婴同在时间短暂,无相关证据足认2人有接触或互动,也无证据认定伤势为谢男造成,且女婴伤势已认定为一次性的外力撞击所致,应是谢女照顾所发生的,难认谢有何伤害致人重伤犯行,故判无罪。
谢女对此判决提出上诉,坚称无罪。对此,高等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对于谢女故意伤害的部分认定有误,因此改以业务过失伤害罪将谢女判处拘役45天,至于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重伤罪部分,则将刑度加重至七年六个月。至于谢旻燕的丈夫谢承达,由于无法证明他伤害女婴,因此维持一审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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