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幼儿园喂药案 监院点出未查扣重要影像证据等六缺失纠正市府

新北市某幼儿园去年发生喂药案,监察院今开记者会公布调查结果,点出市府未查扣重要影像证据、行政调查争议、医事检验规划及安置就学缺乏完整配套等六点缺失,15日通过纠正新北市政府。(报系资料照片)

新北市某幼儿园去年发生喂药案,监察院今开记者会公布调查结果,点出市府未查扣重要影像证据、行政调查争议、医事检验规划及安置就学缺乏完整配套等六点缺失,15日通过纠正新北市政府,另并促请教育部、卫福部、法务部以本案为鉴,就行政调查、司法早期介入协作机制、儿童证词巩固与衡平审酌等欠缺完备之处,确实检讨改进。

监委提出第一点「幼儿疑遭不当对待,新北市政府却未查扣重要影像证据」,依据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等规定,地方主管机关知悉违法后,应即命幼儿园保存与事件有关之证据、资料,但新北市教育局去年行政稽查,却仅进行例行查核,未针对家长指称疑似喂药、不当对待等内容,透过监视器影像、访谈厘清,或即时留取园内监视器影像,迄今仍无法取得重要影像证据。

监委指出,教育局稽查作为不确实,当场稽查仅记录4支监视器,但新北地检署查扣却有13支,显未确切掌握该幼儿园监视器实际数量 ,且过往行政调查皆有查扣监视器、携回查看的例行程序,但本案却未保存。

针对第二点「行政调查及司法侦查证据影像检视争议」,新北市府称家防中心5月15日启动司法早期介入机制通知新北地检署,但因接获检警通知,侦查中不得对外透露,但新北地检署回应,主责检察官是教育局入园稽查才获悉此事,也没有要求不得查扣。监委认为,新北市政府「画地自限」、新北地检署侦查本位下,家长迟未能观看影响了解儿童受照顾状况。

针对第三点「新北市政府对医事检验规划及安置就学缺乏完整配套」,监委认为,新北市府第一时间推诿幼儿园处理,事发后交由幼儿园联系家长,直至去年6月1日才启动采检,而教育局对幼生离园就学安置也处理不周,导致幼生未被妥善安置,市府各项处理流程资讯紊乱及延宕。

监委提及,教育部察觉家长对幼儿园不当对待议题的忧虑也欠缺敏感度,直至6月8日函请新北市教育局妥处,且历次函文仅空言妥处,应检讨改进,另凸显教育机关处理此类案件经验不足,应审慎检视现有规范与指引尚不足处,尽速精进处理机制及承办人员儿保意识 。

针对「新北市府对医事检验结果及裁罚公布说明草率反致事实无法澄清」,监委指出,新北市府专案采检幼生血液,专家明确作出「检出无法判定是否喂药,仅能作为医疗照护参考」等结论,但市府仍未向家长说明就开记者会,将未经专家会议讨论、非专案采检之12位学童检验结果一同公布,废止幼儿园设立许可,更祭出最高裁罚。

监委认为,当时行政调查尚未结束,实际裁罚3万元是涉及他案未通报、6万元涉及A幼儿园将停办未申请,仅有6万元是以本案教保服务人员涉及对幼儿不当对待进行裁罚, 记者会说明显与实际裁罚事实不符 。

另外,监委指出,市府提供家长检验报告方式欠缺严谨,于记者会后才寄给家长,内容仅有数据,未有专业说明,更只留下医院总机电话,处理作为粗糙草率,造成家长更加恐慌。

针对第五点「司法早期介入启动时机与协作问题」,监委说,市府虽有咨询儿少保护医疗中心,但后续教育局与既有司法早期介入体系协作缺乏儿保意识,导致未能发挥儿少保护医疗中心功能,未展现司法早期介入跨机关合作交流公益性。

最后「儿童证词采信与衡平审酌问题」,监委指出,多位家长表示幼生入园后有情绪不稳、撞墙、易怒等身心变化,离园后也改善,同时有自述被不当对待,虽然教育局调查曾访谈家长、疑似行为人、幼儿园人员,却未访谈幼生,也未协助家长厘清幼儿异常反应 迳以「无积极证据证明」、「行为人否认」认定无不当对待事证。

监委指出,新北地检署以侦查证词「与警询陈述不一致」、「行为与细节出入」作为受害儿童证词难以采认原因,未在一开始使用司法询问机制,导致高检以侦查似有不完备发回续查 ,反映我国幼童于行政调查及司法侦查之不利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