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原民国宅续租资格惹议 7拆迁户被赶今举牌控诉
无法续租须搬离国宅的原住民,今(4)日无党籍平地原住民市议员宋雨蓁(前)带领下到议会抗议,高举「欺压弱势族群」、「抗议强迫族人搬迁国宅」、「唯一诉求就地安居」。(陈慰慈摄)
新北市新店中正、三峡隆恩埔国宅长年来提供地方原住民承租,无党籍平地原住民市议员宋雨蓁表示,原民局2016年更改出租管理要点后,2019年大动作换约,迫使不符条件的河海滨部落族人得搬迁,但他们当年因政府承诺永久居住权所以搬出违建聚落,如今迈入中高龄却落得无家可归。
原民局回应,此次审查无法续租的拆迁户有7户,迄今仍有109户候租户正在等待社宅资源,为落实居住正义,每2年皆依规定针对承租户办理续租资格审查,确保住宅资源合理分配。
宋雨蓁今(4)日在议会总质询,这些河海滨部落的族人,当年配合政府搬出违建聚落,但如今迈入中高龄却要再次面对失去家园恐惧,族人只要月薪超过3万2800元或土地不动产超过650万元就要被赶出国宅,痛批不合理,原民局却只说:「一切都依法行政」,致使他们对行政机关的信心荡然无存。
宋雨蓁更递上陈情书,不满的族人们今也到议会表达抗议,高举:「欺压弱势族群」、「抗议强迫族人搬迁国宅」、「唯一诉求就地安居」。
宋雨蓁哽咽地说,希望市府向国产署争取无偿拨用淡水望高楼段与树林南园段土地,兴建原住民专属住宅,让他们晚年不用再担心害怕。
侯友宜说,淡水望高楼段面积不大约180多坪、又是狭长型不好盖,国土署在旁边另有11笔土地面临马路非常完整,会责成城乡局跟国土署研究,把2处统整盖社宅才是我们的目标,也许小的地方可以变集会场所;树林南园段部分会继续向中央争取盖社宅。
原民局指出,新北原民社宅可出租对象,包括河海滨聚落拆迁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及一般户等对象,依照「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点」规定,原民住宅租赁契约期限最长为2年,自2016年起算,租赁及续租期限合计不得超过6年,而拆迁户则是12年。
原民局说明,当初市(县)府为减缓族人居住压力,于1993年由中央及地方出资购买新店中正国宅丁区、于2008年兴建三峡隆恩埔段就业短期安置住所,安置溪园路聚落、溪洲聚落、小碧潭聚落、南靖聚落、三莺桥下及北二高桥下等河海滨聚落,供移居到都会区生活的族人可以专心工作打拚,不需为了居住问题担忧。现新店中正社宅计46户拆迁户已居住达30年以上、三峡隆恩埔社宅计11户拆迁户已居住达15年以上。在政府社宅迁居政策的帮助下,许多族人得以在租金较低的情况下安稳生活(依房型月租金最低1300元至4000余元)。
针对本市原民河海滨聚落拆迁户,除订定较一般户宽限之年限外(得延长至12年),自2022年以来,亦多次与住户协商并说明承租规定,且为维护社会住宅之核心价值,确保公平原则,拆迁户仍需符合社宅财税条件限制方得续租。
原民局补充,此次审查无法续租的拆迁户共计7户(新店6户、三峡1户),原因为不符合「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住宅出租管理要点」规定之财税所得限制,即于北北基桃4县市持有自有住宅,或每人月所得已逾本市最低生活费2倍(3万2800元)。
另对于拆迁户希望市府遵守承诺给予其长久居住地点之诉求,原民局回应,在调阅历史资料档案过程中,并未发现承诺永久居住之纪录,为使政策走向有凭有据,避免各说各话,将会尽力还原事实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