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翠玲/歐中貿易戰 此戰非彼戰
欧盟与中国的电动车之争拉开序幕之后,未来将走向何方? 美联社
辛翠玲
历来各国之间的贸易战前例很多。如果从做法观之,贸易战看似大同小异,不外乎建立非关税管制、祭出惩罚性关税、或再加上禁购、禁运等制裁措施。然而如果进一步透视每一场贸易战的政策目的、内部政治、国际互动等环节,则随其背景与政策情境之不同,贸易战的类别属性、进程与影响也各异。
例如,战略型与纠纷型的贸易战就有不同。战略对峙的国家之间所引发的贸易战,常常不单是经贸问题,而是整体大战略的一环,贸易是战略竞争下的另一个战场。如果此时国内政治对此又持一致立场,与对手国的敌对关系未能缓解,则此类贸易战非但止战不易,且战火随时延烧至更多的产业。相较之下,纠纷型的贸易战着眼于贸易冲突本身,当事国藉惩罚手段迫使对手国调整产品或价格,以取得较有利于自己的贸易条件。此类贸易战是贸易冲突的折冲过程,冲突固然不无可能持续或升高,但也有可能在内部政治协调与外部对话协商的介入下,逐渐缓解。
观察欧盟与中国的电动车贸易战,纠纷型的属性较为明显。首先,较诸美国,欧盟对中国的战略态度缓和许多,此外,身为廿七个国家的整合体,欧盟会员国的中国政策并不一致。其中虽然有高调反中的会员国,但亦有中国的亲近盟友匈牙利,有在过去一两年内频频与中国互相示好的法国,有一直极力主张与中国交易往来的德国。尤其是欧盟第一大国德国,自始至终反对对中国电动车加征惩罚性关税。
欧盟与中国的电动车大战的纠纷属性,也可由其在这段时间的政治过程观察得知,在加征关税公告前后,中欧双方无论是官方或产业界的应对,皆与美中贸易战有很大不同。战略对峙驱动的美中贸易战,终极目的是借由贸易战让生产链脱钩,进而压制对手国的发展,但欧盟对中国的贸易战显然以协商公平竞争的贸易条件为主。即便中国对此反弹,欧盟并未禁止或切断与中国电动车的生产供应关系。因此,在贸易战调查期间,中国电动车业者加速与欧洲业者的合作或设立欧洲生产基地。事发后,中国副总理、德国副总理兼经济部长、交通部长等高阶官员接二连三奔走折冲,双方不断释出解决问题的意愿。相较于战略对峙型的贸易战,中欧的沟通方式不尽相同。
所以,此战非彼战。纠纷型的中欧贸易冲突,不无可能磨合出彼此可以接受的条件而让冲突告一段落;然而即便如此,磋商需时,过程波折或许也在所难免。而政治又有各种可期与不可期的变数,双方最终是否能找到解决方案,就让我们拭目以待。(作者为中山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