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菲/因为爱,所以拍裸照?
▲任何人不能以爱为名,强迫对方做不想要的事(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芯菲
亲爱的,真正的爱情,不需要裸照证明;因为若他打从内心珍惜妳,根本舍不得强迫妳、甚至伤害妳。
或许是父权社会结构残存,加上华人特有「歹势文化」作祟,让许多女性在面对恋人要求拍摄裸照时,下意识会将命令听进去,往往没有勇气直接回绝。无论是半推半就,或是心里不愿意、却不好意思拒绝,甚至是单纯地想向对方证明自己的爱;然而,她们获得的回报,往往是威胁与伤害。
「拍几张就好嘛,只有我才看得到啊,而且就是因为太爱妳,所以才想收藏我们专属的时光;还是说,因为妳不爱我所以才不拍?」珍妮望着男友要求拍裸照的卖萌表情,在推托与犹豫间,最后选择信任眼前的男人。
珍妮却没想到,两个人的结局是以分手收场;更夸张的是一年后,当这位前男友得知珍妮要结婚的消息,居然私下传讯息要求再见面发生关系,否则就要将以前拍的裸照内容,传给珍妮未婚夫,「当初我就只是想证明爱他,谁知道后来会变这样?」珍妮害怕得浑身发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亲密关系中,遭受拍裸照等暴力的受害人,仍以女性居多。(图/记者黄克翔摄)
无论处在任何情况、不分性别、不管面对另一半如何说服,你们都是自己身体的主人,更何况对真正爱你的人来说,对方会尊重你的身体隐私与界限,而不会为了逞私欲、或为了预防分手、甚至是以爱之名,强迫你做不想要的事。
但令人不舍的是,在亲密关系中,遭受到拍摄裸照、甚至被以裸照威胁、散布的性暴力受害女性人数,仍有增无减。
而亲爱的,除非妳本身打从心底完全不排斥,否则当妳的恋人有所请求时,尽量用柔软但坚定的态度:「我觉得不用,我们现在这样就很好了。」如果对方仍不断胁迫,最好慎重考虑继续交往的可能;如果想分手,不妨以日渐冷淡与拉远距离的方式,慢慢从这段感情中退出。
倘若妳曾有过这种经验,担心会有外流可能、甚至怀疑已经曝光于网路角落,也请不用自责,建议勇敢求助律师咨询途径、或借由相关妇女团体协助,让科技性别暴力伤害降到最低;最重要的是,从来只有妳,才拥有决定自己身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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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芯菲,目前为专栏作家,新书《亲爱的,还是要幸福:不管我们20岁还是30岁,都值得在幸福的路上,找到终点》粉丝专页:Miss芯菲。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