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死亡者家属 卫福部7/15发10万元慰问金
慰问新冠肺炎死亡者家属,7月15日发10万元慰问金。(本报系资料照)
新冠肺炎疫情去年至今共累计超过700人死亡,卫福部今日宣布,为慰问死亡者家属,减轻丧葬费用负担,7月15日起陆续给家属发放10万元慰问金,申请资格可追溯自去年1月15日。若已领取地方政府慰问金,领受资格也不受影响。
卫福部日前发布「卫生福利部办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死亡丧葬慰问金发给要点」,凡经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认定为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确诊死亡者,将追溯自去年1月15日后确诊死亡者发给10万元丧葬慰问金,并自本月15日起陆续发放。
慰问金受领人顺序依序为确诊死亡者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若同一顺序有数人者,平均领受,可填写委任及声明书推派一人代表领取。符合慰问金发给之领受人可以自行上卫福部首页/肺炎专区/民众/确诊染疫死亡丧葬慰问金区下载填写后,直接邮寄到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6段488号6楼西侧卫生福利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COVID-19慰问金)收。
此外,卫福部也协调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处)就近与民众联系,汇整受领人相关资料后送至卫福部办理。指挥中心也将定期提供卫福部确诊死亡者名册,由卫福部比对受领人资格后,从速办理慰问金发给作业,拨入受领人指定帐户或以汇票(挂号)方式送达。
卫福部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群聚,请民众尽量以邮寄方式而非亲送该部办理。若仍有其他疑义,请洽1957福利咨询专线,或到卫福部官网专区了解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