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独漏门禁人员?卢秀燕争取纳入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研订9大类新冠疫苗接种对象,其中第2顺位为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员,尚未纳入市府所属机构入口管制,如量体温实联制措施的防疫人员。(台中市卫生局提供/冯惠宜传真)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积极洽购新冠疫苗,研订9大类接种对象,并视疫苗到货量排定开打优先顺序,其中第2顺位为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员,但仅限医护、卫生、居家检疫及隔离关怀人员等7类人员,尚未纳入市府所属机构入口管制人员;对此,市长卢秀燕22日已指示卫生局行文中央,盼争取纳入接种对象,保障民众公安全。

卫生局说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研订9大类优先接种对象,依序医事人员、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员、维持社会运作的必要人员、机构及社福照护系统的人员及其受照顾者、维持国家安全运作的必要人员、感染后容易产生严重并发症或导致死亡的65岁以上长者、可能增加感染及疾病严重风险族群、感染后容易产生严重并发症或导致死亡等,将视疫苗到货量逐步依接种顺序开打。

其中,第2顺位为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员,包含维持防疫体系运作的中央及地方重要官员、卫生单位第一线防疫人员、港埠执行边境管制港埠执行边境管制的海关检查人员、实际执行居家检疫与居家隔离者关怀服务工作的第一线人员、实际执行救护车紧急救护人员(含各消防队民间救护车)、第一线海巡岸巡人员、实施空中救护勤务人员等7类。

卫生局表示,考量疫情期间,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推动各项防疫措施,并指派专人进行入口管制,包括量体温、实联制、查核落实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因此函请中央也将门禁管制人员纳入新冠疫苗接种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