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11天就外遇被逮 人夫还是找小三吃海鲜、上摩铁

人夫小三摩铁。(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一名谢姓小三外遇结婚才11天的陈姓人夫,2人在车上激情拥吻,被陈妻杨女发现后,她原本答应会赔30万元,也不会继续跟陈男往来,但几个月后她还是跟陈男去吃海鲜、泡温泉、上摩铁,气得杨女离婚提告,而她也依照违约赔偿超过100万元。

据判决书,杨女指控,她和陈男在2014年10月6日结婚,没想到才新婚11天,丈夫17日就外遇谢女,后来因为和对方签下协议书和解,因此彻告,但同年7月丈夫再次外遇,还跟谢女拥吻、到垦丁吃海鲜、泡温泉,还一起去高雄摩铁拍性爱光碟,因此忍无可忍去年3月和丈夫离婚,并提告要求谢女应为侵害其配偶权赔偿100万元。

对此谢女反驳,说杨女早在之前就提告要求她履行赔偿100万元协议,而法院判决她赔偿70万元确定,也确实已赔偿,对方不应重复请求,并称陈男其实有多名女友婚姻会破裂并不是她害的。

高雄地院认为,谢女与陈男在2015年7月16日在车上拥吻,同年8月4日又一同泡温泉、吃海鲜,还到汽车旅馆开房间等行为,已经侵害陈妻配偶权益情节重大,应负赔偿责任,但其已先后已赔偿100万元,认定再赔偿5万元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