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女待拘留室遭施暴怒告!北市警判囚4月 理由曝光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新加坡籍徐姓女子因案被北投分局带回拘留室,期间,因口罩配戴等问题与丁姓警员爆发口角,丁员徒手挥拳殴打徐妇,致其上唇瘀肿受伤,徐提起告诉。法院开庭时,徐妇声泪俱下说「为什么台湾警察可以打人?而且监视器还消失」,强调不想要钱,只想要一个诚挚道歉。士林地院审结,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故意犯伤害罪,处有期徒刑4月。
全案起源于,2021年6月29日晚间,徐妇因配偶住院问题,在振兴医院与医疗人员起争执,永明派出所获报后,依违反医疗法现行犯将徐妇逮补带回。
徐妇被带回后,认现场员警执法不当,要求前往阳明医院验伤,完成验伤程序后再被带回拘留室拘留。翌日,警员欲将她从拘留室带出,以进行视讯侦查,期间徐妇与丁姓警员因垃圾弃置及口罩配戴等问题,发生口角争执,丁员则徒手挥拳殴打徐妇脸部,导致其受有上唇右侧瘀肿并粘膜破损(3X3公分)伤害,徐妇决定提告。
丁员挨告后解释,当时疫情严峻,与徐妇因口罩配戴等问题才爆发口角及肢体争执,且对方当时有说「警察打人」,还打开宝特瓶盖,用水泼洒他。
▲丁姓员警挥打徐姓妇人挨告。(资料图/记者黄宥宁摄)
徐妇说,确定是被丁员殴打,当下就打开矿泉水往他泼洒;另2名警员作证说,丁员确实以右拳往徐女鼻子以下,颈部以上,大约靠嘴巴位置殴打1下,徐女当下往后震,随即拿水往丁方向泼,并对丁说「你叫什么名字,我一定要告」。
检方根据双方证述、验伤单等,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伤害罪起诉。法院今年7月开庭时,徐妇律师说,调解不成立,当事人无法接受丁员态度,且该案对她伤害很大,还在新加坡持续治疗。
徐妇则当庭泪崩以英文向法官说「自己是新加坡寡妇,被台湾警察打,而且监视器还消失」,这3年以来自己处于黑暗中,若轻易接受和解,无法对政府上一堂课。
法官对丁员说「这是公诉无法撤告」,考虑和解或赔偿有助量刑,丁员则无奈说「我有承认我打她,也起立道歉4次,真的很有诚意要和解」。
▲徐妇声泪俱下控警对她施暴。(资料图/记者黄宥宁摄)
庭后,徐妇接受《东森新媒体ETtoday》访问,她仍止不住悲伤说,「若接受道歉,对方不会认清自己所受的苦难全貌」,道歉对他来说太容易,必须让整个台湾警察部队得到一个教训,当犯错时,要对一切进行监督。
法官审酌被丁员假借职务之便实施暴力,其行为违反刑法,对社会法治与警察形象造成严重损害,考量到丁员未能展现职业的自律与克制,且双方认知差异过大,无法达成和解,故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不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