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社會中,消失主體的身障者
身障者在新加坡脉络中,到底处于怎样的社会位置? 图/路透社
如果他(清洁工)是聋子,叫他不要工作,回家睡觉...就叫政府养他就好,去当个乞丐!我不在乎,总之他拿走了我的食物!
这样骇人听闻的发言发生在6月3日新加坡裕廊东附近商场的美食广场,脸书用户Euphemia Lee将这一切录下来后贴到网上,引发新加坡甚至邻国马来西亚网友的暴怒。
影片中,一位用餐妇人对着店经理咆哮。她暴怒的原因是因为一位方姓聋人清洁员误解了她的意思,将餐盘收走,而根据事后的采访,当时妇人正打算为碗里的异物拍照,但方先生误以为她已经用餐完毕。愤怒的妇人因此找来店经理狂骂,并声称聋人应该待在家里当乞丐。
事件曝光后,妇人道歉了,方先生也接受了,但还是辞掉了清洁工作。方先生的决定让社会各界感到「心疼」,各地的工作邀请也随之而来,但之后方先生一直维持低调,婉拒各界的善意。
而这名妇人也被网友肉搜,进而被发现她活跃于人民行动党地方党部的活动,使得人民行动党公开澄清她并非党员。妇人在接受专访时,解释自己不是个坏人,当时她破口大骂是因为「我没办法分辨他是不是身障者,因为他没有戴上标签」;面对网友肉搜跟威胁讯息,她对记者说:
我不担心人们怎么看我。在新加坡,法律优先。
是的,法律优先。尽管新加坡有立法禁止种族与宗教歧视,但却没有身障歧视的相关规范,再生气也拿她没辙。
事件发生后新加坡聋人协会发函给《海峡时报》,希望报社在报导中不要使用过时且带有歧视意味的“deaf-mute”(聋哑人士)一词,因为听不见不代表不会说话,况且这也忽略了聋人可以使用手语交谈的事实。不料,《海峡时报》的编辑回函指出,他们确认过了,该男子的确不会说话,所以称他为“deaf-mute”没有问题,谢谢指教。
整个事件里,身障者好像完全没有「发言权」,任凭法律、媒体与歧视者说三道四、品头论足。我们要怎么理解身障者在新加坡脉络中的社会位置呢?
新加坡将身障者病理化,一定程度强化了身障者是无能力,永远需要倚赖他人特别照顾的刻板印象;好像不管遇到全球化与社会转变,他们都是有困难的人。 图/路透社
▎「包容社会」里被消失的身障者
在1998年的一份报告中,新加坡「身障人士雇用、可及性与交通委员会」(Committee on Employment, Accessibility and Transportation for Disabled People)指出当时新加坡社会普遍认为身障者本身无任何能力、无法工作,是国家跟家庭经济的负担——这种污名化身障者的现象其实并不罕见。
2004年,李显龙在总理就职演说中指出,希望新加坡能成为一个「包容社会」(inclusive society);为此,李显龙提出一连串改善身障者处境的政策措施,譬如:特殊教育经费的挹注。不过,从2005年新加坡预算报告中对「关爱与包容社会」的描述来看注1, 李显龙的口号更像是打造民族国家的政治工程一环:
4.2作为新加坡人,我们肩负同样的责任来帮助我们社群中比较不幸运的一群人;较富有的必须帮助那些较穷的跟弱势族群──生病者、年长者、身障者,以及失业者...
李显龙上任之时,正逢新加坡吉尼系数正式突破46.0之际(吉尼系数为判断所得分配的平均度的指标),显示贫富不均的差距到达了新的阶段。新加坡劳动生产力也自2004年,因为进入创新导向的知识经济,而开始横跨各产业地下降。因此,与其说「包容社会」是新加坡正视身障者本身的开始,不如说预算报告书的论述的方式,更像是透过国族主义情感来安顿不平等的结构;而无力在社会福利上有实际作为的新加坡政府,再次召唤了「志愿主义式福利」:
国家会提供安全网,但那是不得已的最后手段,不是首选,而且安全网应该关注在最有需要的少数群体。所以我们避免国家福利,因为国家福利会侵蚀我们达成成就的动机、衰弱我们奋斗的意志。我们现在的社会契约让我们能够维持低税收,让人们得以享有他们靠着自己劳动得到的果实,商家得以享有他们事业得来的报酬。我们做得很好,而且还有预算上的盈余,可以让我们重分配一部分回去给新加坡人。
到了2006年,该年的预算书点明新加坡正受到全球化与区域强权(中国、印度)兴起所影响,指出新加坡有绝佳的地缘位置去乘着这股区域经济重构趋势,提出技能升级,让新加坡工作者得以在创新的竞争中生存——不过,新加坡人同时也不能忘记去帮助那些「面对全球化与改变时遇到困难的人」——该预算书列举了低收入户与年长者,却没有像2005年提及身障人士;同样被忽略的还有罹病者。
新加坡将身障者病理化,一定程度强化了身障者是无能力,永远需要倚赖他人特别照顾的刻板印象——好像他们不管遇到全球化与社会转变,都是有困难的人。
在过去新加坡社会普遍认为身障者本身无任何能力、无法工作,是国家跟家庭经济的负担。 图/路透社
接下来两年,在2007年的「外籍家庭工税额减免」(Foreign Domestic Worker Levy Concession)与2008年「公共救助金」(Public Assistance)预算报告中,身障者再次出现——李显龙将外籍家庭工税额减免扩大适用范围,「只要哪里有身心障碍的家人,或是雇主自身为身障人士,需要额外的照顾支持,就是适用范围」(2007年度预算报告第39页);在2008年新加坡政府为薪资所得较低的新加坡人,以及「那些真的无法工作的人,譬如身障」,引进了工作福利收入补助方案(2008年度第7页)。
虽然新加坡政府在2007年2月正式实施的《2007~2011加强残疾服务总蓝图》(Enabling Masterplan 2007-11)中,曾严肃讨论如何透过市场驱动让就业机会均等,使身障者也能自力更生,但整体规划中,仍较习惯将身障者描述为处于无能动性的社会位置,必须仰赖政府端、企业端、非营利机构端协力合作,打造无障碍环境、培力身障者。端看2008年的预算报告,身障者仍然被认作是「真的无法工作」、不具回复力的一群人。
而到了2010年与2011年,这两个年度的预算案反复论述同一件事:一个「包容社会」必须让所有人都参与为新加坡社会贡献的过程;一个「包容社会」必须让所有人有能力去获得更好的收入。但在这样一个「包容社会」里,身障者却仍旧被排除在「所有人」之外。
身障者在2011年的报告书中,是一个用来说明好的长期照顾体系应如何运行,以及现有的模范照顾机构做了哪些事的角色。当年议会开议时,新加坡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就抨击预算案:「社会和谐『不能只留给市场力量』;对于身障者更是如此,他们通常只有很少的议价能力,我们有需要特殊保护他们的权利与生活品质」。
林瑞莲委婉地表达执政者悖离了包容社会的精神,没有考虑到身障人士。在那场议会演说中,林瑞莲点明,新加坡政府当时正在商讨是否签署的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但同一时间却排除身障孩童六年义务教育的补助,这就是一种「歧视」。在当时的新加坡,有特殊需求的孩童(special needs children)其实无法跟其他孩子一样,享有法律上同等的教育权。
2012年英国剑桥公爵夫妇参访了新加坡身心障碍儿童与青少年社会服务机构─彩虹中心。在此之前,有特殊需求的孩童无法跟其他孩子一样,享有法律上同等的教育权。 图/路透社
▎身障者,终于登场
种种漠视身障者主体性的诡异现象,要一直到2012年才出现显著的转变。在2012年11月30日,新加坡政府正式签署了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在此之前东南亚国协中,另一个还未签署的国家是缅甸,因此新加坡成为缔约国,也只能算是迟来的签署,未获得太多掌声。
同年的预算报告「一个包容社会,一个更强的新加坡」(An Inclusive Society, A Stronger Singapore),正式将包容社会连结到国力的层次,并首度将身障者拉至与年长者、低收入者相同层次来讨论。同时,新加坡政府允诺协助身障碍者来「最大化每一个人生阶段的潜力」。
身障者自此有了新的形象——有能力可以工作,只是需要一些政策协助。预算报告更破天荒地首次挪出一整个小节的空间,谈论如何给予身障者支持,内容涵括早期疗愈、特殊教育、工作议题,以及成人照顾。
而在《2012-2016加强残疾服务总蓝图》中,该规划书突破以往以「正常/异常」的类属来划分,使用了「健全(able-bodied)/失能」相对上较为政治正确的说法注2;并引慈善团体中健全志愿者的说法,指出身障者是有能力的人,不但能帮助自己、还能帮助他人。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的报告书强调新加坡正面临「转型」需求,而转型的重要手段是减少外籍劳动力的输入。如此的劳动力紧缩,使得新加坡国内的人力资本出现危机,因而在2013的预算案中,身障者连同其他弱势群体(年长者、低收入户等),被期望成为修补资本积累危机的来源。
身障者已经从过去无能动性的经济成长累赘,开始成为有能动性、资本积累必须讨好的对象(仅管一部分的聘雇诱因来自于政府给企业的补贴)。但渐渐的,也有论者开始控诉是这个社会环境无能力去适应身障者的能力,或者呼吁新加坡社会不该以给予特权的心态去面对身障者。
在减少外籍劳动力的输入下,新加坡国内的人力资本出现危机。 图/路透社
▎协助政府营造包容社会氛围的「辅具」
新加坡社会学者陈恩赐(Tan Ern Ser)在2013年投书媒体,认为即使政府好像在推广一个似乎是福利主义(welfarist)的「包容社会」,但执政党对于福利国家模型的态度始终如一,「了无新意」。他认为预算案的举措没有足够说服力让人民相信「新加坡梦」(Singapore Dream)是高度可行的。
Tan所认知的「包容社会」是福利国家,但「包容社会」只是「新加坡梦」的一部分,并且很难成真。这种悲观要放回新加坡脉络来理解,根据学者Levan Lim的观察,新加坡人习惯「被动」,在新加坡的社会中,人们需习惯遵循明确的规则跟界线,因此当「包容社会」是个「空头论述」,而新加坡个人的思考、感觉与积极行动又付之阙如时,「包容社会」所在乎的深层转变就较难发生,因为这牵涉着不只是知道资讯而已,还包含个人世界观、价值观与对他人基本假设的根本改变。
前两年《海峡时报》一篇报导喜孜孜地称愈来愈多公司愿意聘雇身障者,而身障者之所以是有价值的员工(valuable employees),是因为他们可以协助公司再创造「更包容的工作环境」,甚至可以借此改善公司的「整体观感」。报导中再次提及因为劳动市场紧缩,身障者的人力「贡献」如同公司一大福音。
这篇报导再次验证新加坡社会对身障者的隐形歧视,未能重视身障者主体性;而「包容社会」真正意图,如国族打造与资本修补等逻辑,依然持续存在。
根据学者的观察,新加坡人习惯「被动」,在新加坡的社会中,人们需习惯遵循明确的规则跟界线。 图/路透社
政治学者Terence Lee观察,李显龙当年上任面对种种危机,为了做出自身与过去领导人的区别,他选择不冒险拥抱民主体制,开放真正的政治竞逐,因为这可能使得独大的人民行动党瓦解;因此,李显龙选择透过姿态政治(gestural politics)注3,操弄着「开放」与「包容」这样的修辞,让「感觉良好」的氛围得以维系——这种表面上「自由的姿态」却矛盾地持续再制出「不自由的政体」。
回到文章一开始的事件故事,新加坡「反歧视」的立法中尚未包含身障者,那日后会透过明确立法来杜绝各种可能因为身障身分而产生的差别待遇吗?目前看来新加坡政府没有这个打算: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在新闻稿中,否决了订定反歧视专法的必要,认为国家对身障者的支持已经展现在各相关法律的「分配正义」之中了。
在这样的政治脉络里,身障者只是协助政府营造包容社会氛围的「辅具」,今天的新加坡社会,可能还有很大程度上只许主流社会声称自己对身障者很包容,却没有想要认真听听身障者为自己发言发声──毕竟他们查证过了,那位受辱的方先生真的不能说话。
在新加坡的政治脉络里,身障者成为了协助政府营造包容社会氛围的「辅具」。 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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