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师遭无预警解雇 大学版「永不妥协」中正大学确认解雇违法
▲林盈慧于2015年遭学校无预警解雇,尔后林盈慧提起确认雇佣关系诉讼,近日台湾高等法院嘉义分院宣判林盈慧民事胜诉定谳。(图/高教工会提供)
高教工会今(10日)指出,长期任职于国立中正大学辅导中心的心理师林盈慧,曾因考取博士班却不被主管许可进修, 2015年因请假争议遭学校无预警解雇,林盈慧近日提起确认雇佣关系诉讼,并正面因应学校浮滥的刑事告诉与行政检举,至今终获「四连胜」,中正大学则全数败诉。 高教工会表示,近日台湾高等法院嘉义分院宣判林姓心理师民事胜诉定谳,终于促成林盈慧在本周恢复原职,中正大学并应发给违法解雇期间(104年至106年)的薪水。
林盈慧今也现身指出,自己在2012年为了进修辅导与咨商研究所博士班,遭中心主管反对,在请假上屡屡刁难,最后遭校方以「未获核准即前往进修」、「请假名义(特休假或病假)与进修不符」、「中午至校外带领自杀防治团体构成兼职但未获核准」、「未经请假擅离岗位」等为理由,无预警告知决定应受「惩戒性解雇」解雇。
▲律师苏庆良说明,依劳动基准法规定,雇主并不可随意解雇员工,若解雇未合乎「解雇的最后手段性」,被解雇劳工都可寻求诉讼救济,最后不但能恢复原职,也可领回违法解雇期间的薪给。(图/高教工会提供)
林盈慧说明,尔后她向嘉义县政府提出劳资争议调解申请,主张该惩戒性解雇显然违法,中正大学却毫不退让,导致调解不成立,一直到了2017年7月终获嘉义地院胜诉判决,认定中正大学解雇确属违法。林盈慧气愤指出,尽管中正大学遭嘉义地方法院判决「败诉」后,非但不自省认错,始终抗拒让心理师恢复原职,而且还采取了各种恶意霸凌的手段,更向地检署滥诉提告林盈慧涉及「诈欺」、「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之刑事犯罪控诉。直到今年6月20日,台湾高等法院嘉义分院终于宣判民事诉讼定谳,确认中正大学该解雇违法,不得上诉,才中断了中正大学逼迫林盈慧放弃恢复原职的恶意企图。
▲中正大学政治系副教授陈尚志,以及中正大学的毕业生陈政隆(社福系)、江蕴生(法律系)出席声援 。(图/高教工会提供)协助代理该案民事诉讼的律师苏庆良也说明,依劳动基准法规定,雇主并不可随意解雇员工,若解雇未合乎「解雇的最后手段性」,被解雇劳工都可寻求诉讼救济,最后不但能恢复原职,也可领回违法解雇期间的薪给。除此之外,高教工会理事、中正大学政治系副教授陈尚志,以及两位中正大学的毕业生陈政隆(社福系)、江蕴生(法律系)也出席代表声援,说明林盈慧历来在教学辅导工作上的成果,并阐述此案胜诉恢复原职的正面意义。高教工会呼吁,教职员是大学最重要的资产,学校应尊重劳权并鼓励进修,营造更友善的工作环境,勿做社会上的负面示范,该案值得各大学校院认真省思,推行劳动权益教育,促使不再有任何一个类似案例,在职司追求学术真理的大学校园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