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列冊建造物提送文資審議
照片取自新北市政府
为维护矿业文化保存与传承,新北市政府针对位于平溪区的「新平溪煤矿博物园区」,除积极协助推动园区推广,园区内4处列册建造物,市府于27日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相关规定,提送文资审议大会审议。
新北市文化局表示,「新平溪煤矿博物园区」113年5月经民众提报8处建物登录为历史建筑保存,新北市文化局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相关规定,办理文化资产保存价值会勘及审查会,其中「坑口」、「部分水平坑道(自坑口起算50公尺)」、「储煤槽」、「卸煤柜」4处相关空间与构造物保存良好,展现煤矿开采、洗选之过程,决议予以列册追踪,并于27日依法提送文资审议会,经文资委员讨论审议后,将依法作成持续列册、进入指定或登录审查程序或解除列册之决议,待行政程序完备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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