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餐饮业明年3月起需装「防污设备」 违规最重罚2000万
▲台中市环保局吁餐饮业者落实「安装油烟设备、确实操作、定时保养维护」三要件。(图/台中市环保局提供)
环保署今(15日)第2次预告「餐饮业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草案,此次针对规模达1000平方公尺或30座位数以上餐饮业,要求装设污染防制设备并定期清洁保养、记录防制设备操作情形。新设餐厅明年3月起必须符合规定,现有餐厅明年12月前改善即可,届时若违规,营业额20万元以下餐厅,最高可罚100万元。
环保署空保处表示,餐饮业未妥善处理油烟容易引起民众陈情,目前桃园市及高雄市已订定自治条例加强管制,爰参考地方政府现行自治条例最大纳管规模,针对全国大型餐饮业进行管制,符合纳管条件对象多数属于饭店、会馆或百货公司等餐饮业。
此外,环保署指出,考量部分直辖市反映人口密集度高,如台北市针对烧烤店、排餐馆及资本额达10万元且营业面积100平方公尺以上之餐饮业,以及对于遭屡次陈情对象,如经认定有污染之虞者纳入管制;新北市则针对烧烤店、排餐馆、连锁餐饮、营业面积达100平方公尺或30座位数以上之餐饮业纳入管制。
▲空保处指出,新设餐厅明年3月1日起都要符合规定。(图/记者许展溢摄)
空保处提到,本管理办法草案规范管制对象装设油烟防制设备外,对于集气设备及污染防制设备处理能力、气罩装设位置也有规范,餐饮业者需依规范内容定期检视污染防制设备操作情形并将操作状况及清洁保养情形作成纪录,相关纪录及凭证应妥善保存。另为使管制对象有充分时间因应调整,规划新设餐饮业应于本办法发布日起3个月符合相关规定,既设餐饮业则为发布日起1年应符合相关规定。
空保处副处长徐淑芷进一步说明,新设餐厅明年3月1日起都要符合规定,现有列管餐厅明年12月1日前符合规定,否则月营业额20万元以下,会罚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若规模较大,营业额超过20万元,则罚1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