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战机特别条例三读通过 附带决议成立F-16亚洲维修中心

▲F-16V战机。(图/翻摄自洛克希德·马丁官网

军闻社记者陈映竹报导

因应敌情威胁与迫切的国防需要,立法院院会29日三读通过新式战机特别条例」,让国军得以在2026年以前筹获66架F-16V战机,强化空军战力

「新式战机特别条例」共6条,内容主要提及战机获得、维保、训练、预算、主管机关,以及假如受美元汇率影响,导致预算换算新台币超过2500亿元上限时,可透过年度总预算编列支应差额等具体作为,施行期间部分规定自公布日施行至民国115年12月31日止。

此外,院会也通过4项附带决议,包含要求国防部将这次采购的F-16V相关零组件,在我国生产,同时移转关键技术,并在交机后逐步成立F-16机队亚洲维修中心等。

另外一项附带决议则为,建请经济部与国防部跨部会整合,积极与美方承商洽谈相关零组件应在台生产制造与维修,以提升国内航太产业维修能量料件供应链,进一步满足机队运作所需,提升国内航太科技水准,带动国防产业发展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