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寿增资 金管会下最后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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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寿近三年财务数据

新光人寿增资「刻不容缓」。新寿去年12月底资本适足率(RBC)确定未达200%,新光金控又不愿立即增资新寿,保险局长施琼华23日亲上火线提出三警告,一是新光金及新寿应履行承诺,三年内每年增资70亿元;二是RBC未达200%将无法申请接轨的15年监理宽容;三纵使有股东不愿增资,亦不能阻挡其他大股东增资。

保险局与银行局22日共同约谈新光金董事长陈淮舟与总经理陈恩光、新寿董事长魏宝生与总经理黄敏义,陈淮舟当场表示「缺口太大」,不愿松口履行前一经营团队的承诺,即每年增资70亿元。金管会23日再度发函新光催促增资,若再无行动,金管会将采取行政措施,最重不排除解任高阶经理人或董事。

新寿去年6月底RBC为184%,低于法定标准200%,据了解,去年12月底自结RBC约为179%,连二次未达标准,须立即增资改善,且新寿去年承诺增资70亿元,亦只完成15亿元,与新光金前董事长吴东进双方就增资议题,隔空喊话,逼金管会出面约谈。

据透露,陈淮舟对金管会态度强硬,被形容「用对付财政部的态度对金管会」,保险局亦确认新寿有意增资,但母公司新光金未同意,所以下达最后通牒,强调新光金再不依约增资新寿,不排除用金控法开罚,包含解任负责人。

金管会23日发函新光金与新寿,除要求1月底董事会须积极讨论增资议题,尽速安排增资时程,函中也表明新光金再不增资新寿就是「违反诚信经营」。市场也传出陈淮舟可能在金管会祭出解职等动作前就会先辞职,离职后若仍被解任,仍有注记。

施琼华表示,22日约谈新光金与新寿四高层,提出三要求,一是新寿三年内承诺各增70亿元,除有董、总签的承诺书外,新光金与新寿董事会皆通过增资案,无关新旧团队,都要信守承诺。

二,新寿缺口不是「无底洞」,接轨IFRS17与ICS,金管会有在地化与过渡措施,RBC要逾200%,否则不能申请15年过渡期。即接轨日就要增提大量准备金,财务压力将巨大。三,即使有股东不愿增资,也不能阻挡有意增资股东进行增资。

施琼华强调:「只有增资,才能让新寿的恶性循环得到翻转。」要求新寿一个月内对未完成的55亿元增资提出时程,对今年要增的70亿元及早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