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保险治理之殇:股东违法违规、产品设计存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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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悦

近日,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泰保险”)因股东及管理层违法违规等问题站上了风口浪尖。根据监管公告及媒体报道,信泰保险的7名股东使用非自有资金入股、前任董事长邹平笙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160亿巨额资金。

本站ESG注意到,信泰保险的公司治理一直存在缺陷。自2007年设立以来,股东违规代持、公司资金漏洞等问题层出不穷。除了此次被通报的7大代持股东,早年的部分股东还被认为曾为包商银行、巨化控股代持。在此期间,公司内部治理混乱,曾出现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问题。

除了公司治理问题,信泰保险在产品设计、消费者保护等方面也饱受诟病。公司不仅被发现欺骗投保人、被投诉诱导老年人购买保险等,还有大量产品被监管点名存在设计瑕疵。本站ESG发现,截至2023年四季度,信泰保险仍未满足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指标要求,暂时未重新上架互联网产品。

2023年底,信泰保险94亿增资方案成功备案,4家具有浙江国资背景的新增股东将入股。此次增资完成后,信泰保险的股权结构将迎来较大的变化,物产中大集团将取代存款保险基金成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3%。

随着国资背景股东的加入,一路动荡的信泰保险能否脱胎换骨,解决公司治理及运营等层面的遗留问题?

股东违规代持、公司治理缺陷频现

6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其中有7位股东是信泰保险的股东,该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经查,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资金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基于该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责令违规股东按照银保监会要求,清退所持股权;限制违规股东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

信泰保险时任董事长邹平笙也因此事被罚。处罚信息显示,因在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其终身进入保险业。据媒体报道,根据初步调查,在2019年至2021年两年时间内,邹平笙利用担任信泰保险董事长职务便利,通过协议存款、信托通道、投资不动产等方式,套取信泰保险超过160亿的保险资金,这些资金一部分被用来购买信泰保险的股权,另外一部分则被挪用到邹平笙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

信泰保险成立于2007年,十余年来股权更迭频繁、高层动荡不断。成立以来,信泰保险股东代持现象并非首次出现,公司治理缺陷也频发。

早在2014年,信泰保险被包商银行控制。2015年1月,信泰保险从14.91亿元到26.43亿元的增资完毕,根据媒体报道,这些增资款大部分来自几家大股东向包商银行股权质押融资所得,而信泰保险当时的前三大股东浙江永利集(47.12%)、北京九盛资管(19.8%)、浙江华升物流(14.9%),均被认为是替包商银行代持。

而在此期间,信泰保险的保险资金运用违反相关规定。2020年信泰保险曾收到银保监会出发决定书,2017年9月,公司在恒丰银行办理协议存款5000万元;2018年3月,又在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3亿元,这违反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信泰保险因违规办理这两项协议存款,被分别罚款30万元,合计60万元。此外,多位相关责任人也遭处罚。

时间再往前,信泰保险在2014年被爆料称,自公司设立起,大股东巨化控股即通过实际持有或关联方代持方式,合计持有信泰保险40%股份。

而在此背景下,爆料人通过媒体表示,信泰保险曾凭借两款万能险产品有约90亿元保费入账,但销售所得的资金如何支配却成为股东间的一大矛盾,更有股东对上述销售保险产品所得保费的投资去向并不知情。

不过,信泰保险回应称该报道失实,并表示信泰保险的资金运用一直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公司章程以及投资管理规定进行,所有资金均有明确投向,从未出现报道中提到的“百亿资金失踪”的现象。

营销手段及产品设计遭诟病

信泰保险近年均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不仅宣称公司治理平稳,更表示公司专业向优、服务制胜。但事实上,近年信泰保险一直在营销手段及保险产品质量上一直饱受诟病。

在2022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信泰保险表示,公司加强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常态化开展老年人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持续提升老年人金融素养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为更多中国家庭的自在养老提供服务。但在公开的投诉网站中,大量消费者投诉信泰保险在销售中欺骗老年消费者,误导前往存款的老人购买保险。

此外,网络上不少投诉有人以加入荐股群为幌子,销售信泰保险等情况。在2021年,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信泰保险绍兴中心支公司因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绍兴监管分局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营销手段被质疑,信泰保险的保险产品质量也频造监管点名。

据媒体统计,在2019年-2022年的8次银保监会人身保险产品通报中,信泰保险先后被点名4次,涉及产品设计问题和产品费率厘定问题。

2022年通报中,信泰保险报送的8款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存在长险短做风险。2021年7月30日,信泰保险报送的8款疾病保险、条款约定将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前出现的症状体征作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而症状体征无客观判定标准;2020年12月31日,信泰保险报送的2款两全保险、利润测试投资收益率过高,与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不符;2019年5月23日,信泰保险报送的某两全保险存在2年期交费情形。

而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有不符合有关条件的主体和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经营。

信泰保险随后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暂时停止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称,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暂时停止,公司一度热销的几个网红产品就此下架。

根据监管要求,销售互联网产品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其中就要求保险公司连续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

而信泰保险2023年第4季度审计后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98.15%、113.82%,偿付能力充足率并未达标。

参考资料:

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08号

2、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4季度 (审计后) 偿付能力报告摘要 ;信泰保险

3、套取资金160亿,50岁资本玩家未成名先落幕;经理人杂志

4、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泰保险

5、 信泰人寿系列乱象曝光:股权代持 私下转让;证券时报

6、 信泰保险回应百亿资金失踪:报道严重失实;新浪财经

7、 信泰保险因产品问题先后遭4次点名 偿付能力不佳且合规仍需加强;发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