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鱼出没请爱惜!老司机论坛PO「15岁幼齿鱼讯」 网路警察发现G了
▲何男在论坛PO出未成年「幼齿鱼讯」,遭网路巡逻警方发现。(图/记者庄智胜翻摄)
基隆市一名何姓男子透过脸书与15岁少女多多(化名)熟识,在得知多多有意援交后,何男明知少女未成年,却仍透过手机在论坛PO出「鱼讯」为其拉客,甚至还写下注意事项「新鱼出没请爱惜!」在网路各大论坛巡逻的警方发现后,立即传唤2人到案,并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将何男起诉。
判决书内容指出,何男透过脸书与少女多多相识,明知多多当时年仅15岁,但却还是帮忙PO出鱼讯拉客。107年4月27日,何男得知多多有意援交,当即利用手机在「猫都论坛」帮忙曝光,以「基隆幼齿鱼」为题发文写下鱼讯「鱼名:多多、身高/体重/年龄/罩杯:155/40/18岁/C杯、时间/价格/次数:4K/2H/1S(即每次性交代价新台币4000元,时间为2小时)、注意事项:新鱼出没请爱惜!」文末还留下多多LINE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何男到案时坦承确实曾在论坛PO文,但称是多多向他诉苦,表示找不到工作、想要去援交,因此他才会仗义相挺,替她在论坛PO文「打广告」,「我这样单纯是帮她,没有从中得利,而且客人都是直接跟她联系!」
少女多多也替何男求情,坦承自己确实有请何男帮忙PO文,但她并未给予任何好处,且何男也没有介绍客人成交过,在广告PO出后,她所接的仍是原本之前的客人。
基隆地院法官审酌后,认为何男并无前科、素行良好,但其明知多多位满18岁,对于性自主决断能力尚未成熟,仍是透过网路散布对价性行为讯息,法纪观念显有偏差,但考量何男犯后态度良好,已表示悔悟,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以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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