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狼父戳肛門親奶猥褻2幼女 罔顧人倫仍獲緩刑
新竹市一名陈姓男子多次在租屋处内猥亵年仅约6岁及3岁的女儿,对姐妹花的胸部又亲又摸,还会手指隔裤戳肛门,不过犯案后经法官审理认为陈男坦承犯行、颇有悔意,因此依对未满14岁犯强制猥亵罪共2罪,各处1年6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2年,并给予缓刑5年。
法官调查发现,陈男在2020年10月开始一直到去年6月期间,多次在新竹市培英街的租屋处内,违反2名幼女的意愿强制猥亵,当时大女儿第一次遭猥亵时年仅6岁,小女儿也才3岁,陈男便趁女儿洗澡或熟睡时,多次亲吻或抚摸女儿的胸部,还会用手指隔裤戳女儿的肛门。
法官也发现,大女儿从6岁被猥亵到9岁,小女儿也从3岁被猥亵到6岁,但被爸爸伸出狼爪时,虽然大女儿说曾经向爸爸说「不喜欢」,但因为怕爸爸生气,所以不敢再说,而小女儿也证述不喜欢爸爸的行为,但怕被爸爸打。
法官认为,2女儿的陈述显见十分无助难以抵抗,2女儿的性自主意思显然已遭受压抑,陈男身为父亲,为年幼孩童的长辈,不思爱护尚属年幼的2名女儿,竟为满足一己性欲而罔顾人伦,对女儿们强制猥亵得逞,造成女儿们心理上难以抹灭的阴影,且影响女儿的身心健全发展。
不过因案发后陈男坦承犯行、颇有悔意,且2幼女的母亲也愿意原谅陈男,且陈男并没有前科,行为虽有不当,但考量相比其他用暴力胁迫的手段,陈男程度较轻,且女童母亲也当庭询问2名女儿后表达希望法院从轻量刑,最后依强制猥亵幼女罪对陈男判刑2年、给予缓刑5年。
6岁和3岁小姊妹遭狼父猥亵。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