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通过立院初审 民团吁成立二级单位专责处理

多个移民团体19日赴行政院喊话,吁回应移民工的需求,主管移民政策及新住民相关权益的专责单位,应为行政院二级单位。(主办单位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攸关台湾近百万的婚姻移民和其子女,以及70几万名的移工的《新住民基本法》,13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通过初审,要求行政院应并案朝野协商。多个移民团体19日赴行政院喊话,吁回应移民工的需求,主管移民政策及新住民相关权益的专责单位,应为行政院二级单位。

移民团体喊话「请新内阁守住基本」,「层级高、包纳广」,「通译要全面」,「人权保障要入法」,并提出主管移民政策及新住民相关权益的专责单位,应为行政院二级单位;新住民的定义,不应只纳入白领专业技术移工,应包含蓝领移工;建置各领域的通译人员培训及执业制度,应入法;新住民基本法应有人权保障及反歧视等相关条文。

移盟等团体表示,立法院快速的将草案送出委员会,固然可喜,但委员会保留的几项条文中,最关键的两项条文并未定案,包括最关键的:「新住民」的定义和新住民事务「中央主管机关」的层级与职掌。南洋台湾姊妹会理事长洪满枝说,如果未来新住民委员会的层级不能提高到行政院二级单位,那和现在也没有两样,只是多出一些官位而已。

移盟说,新住民应以「居住在台湾」作为主要概念,如此一来,就不能遗漏在台湾工作的产业及社福移工,但立法院提出的7个草案中,却只把白领移工及外国专业人才纳入,桃园市群众服务协会汪英达表示,白领和蓝领都是移工,国际上对移工、移民,通常也是同样的规定与保障。移工对台湾经济与社会有重大贡献;若没有移工,我们的社福、农渔业都不可能维系,包括大部分半导体公司在内的多项制造业也不可能存在了。白领移工既然已经纳入,没有理由把蓝领移工排除,这是明显的歧视。

移盟顾问、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期待《新住民基本法》要有「肉」,应包括第一代的婚姻移民、二代、移工、在台就学的国外学生,希望新住民基本法能够补强,保障所有在这块土地生活的人

对于行政院草案送进立法院之后,直接并案朝野协商,移盟对此表示,将在下周陆续拜会各党团干部,以及几位提案委员,希望能充分表达团体诉求,呼吁切勿草率通过或诉诸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