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闯运动中心女厕!她惊见「一片肉色上下起伏」 吓坏报警
▲阿宏到女厕所内将全身脱光,并做出猥亵动作。(图/示意图,无关本案/pixabay)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日前在新竹某间运动中心的女厕所内,公然将衣服全数脱光,并露出自身生殖器不断搓揉,而经劝阻离开后,又于同日返回上述地点做出相同举动。对此,新竹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其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
判决指出,阿宏在该运动中心地下一层停车场的女厕内,意图供人观览,基于公然猥亵之犯意,全裸并以手搓揉、裸露生殖器官,而一名女子进入女厕时,当场被全裸又做出猥亵举动的阿宏吓坏,赶忙通报管理员,而管理员见状后,立即要阿宏离开现场。
未料,阿宏被驱赶后,又于同日下午回到该女厕内,再次做出全裸自慰的行径,而另名女子进入女厕后,则吓得赶忙报警处理。对此,法官认为,阿宏为满足一己欲念,不顾公共场所他人之感受,公然为裸露并把玩生殖器之猥亵行为,有违社会善良风俗,行为诚属不当。
不过,法官念及阿宏犯后坦承犯行之态度,兼衡其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并无其他刑案纪录等后,依犯公然猥亵罪,共二罪,各处以拘役20日,合并应执行拘役30日,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并给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向检察官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40小时之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