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焚化炉BOO案 公民诉讼县府胜诉
新竹县以BOO兴建的高效能焚化炉,目前主体建物大致完成。(新竹县政府提供/罗浚滨新竹传真)
县长杨文科「五支箭」之一的高效能焚化炉BOO案,通过环评审查时,地方民众组成的自救会不服提起公民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底宣判,新竹县政府胜诉。县长杨文科要求环保局督促厂商,务必使焚化炉在2024年完工。
新竹县没有焚化炉,每天250吨的民生垃圾,都要仰赖新竹市等地焚化炉处理,遇到焚化炉岁修,垃圾即堆积如山,县长杨文科上任即提出促进民间参与高效能垃圾热处理设施投资BOO案,期解决新竹县垃圾处理问题。
环保局表示,焚化炉BOO案在2020年8月完成签约,2021年1月核定通过环境差异分析报告,厂商同年8月6日申报开工后,取得行政大楼建造执照及主厂房建造执照。
厂商依环保局2020年12月公告修正原环评审查结论,按计划兴建,反对焚化炉BOO案的自救会不服提起公民诉讼,去年12月29日经北高行判决败诉。
北高行认为,被告新竹县政府2020年公告审查系争环差报告及核发开发许可而实施开发行为,于法并无不合,原告诉请被告作成命其停止实施开发行为的行政处分,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环保局表示,厂商2020年9月送件以来,由各专业领域组成委员会历经2次委员会,针对开发行为对环境影响的各种样态充分讨论与审查,厂商并承诺以较现有法规更严格的排放标准,执行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局同时以「促参履约管理计划」投入920万元,监督厂商依据投资契约及计划书办理各项工作,并参考邻近县市的回馈办法,在正式营运前订定完成回馈金条例,给当地民众实质上的帮助。
环保局强调,高效能热处理技术有别于传统焚化炉,处理垃圾过程能有效将废弃物转换为能源外,还能减低处理垃圾过程污染物排放问题,已持续监督厂商完成建置,期2024年兴建完成。
焚化炉BOO案基地在竹北市拔子窟地区,紧邻台61线凤鼻隧道南下出口,面积2.7公顷,目前焚化炉主体建物大致完成,2024年营运后每日可处理500公吨垃圾,厂商承诺底渣会依相关法令妥善处理,落实回馈乡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