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提高守护乡亲量能 消防局增设3名副大队长
新竹县消防局3个消防大队各增置1名副大队长,县长杨文科(右)21日授阶给第一大队副大队长陈证宇(左至右)、第二大队副大队长范俊睿、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杜国安。(罗浚滨摄)
新竹县政府消防局依据大法官释字第785号「消防员应有合理健康权」之基础,积极研议并修编副大队长增置案,内升3名副大队长,21日由县长杨文科亲自授阶,实践对消防人员健康权照护的重视。
新竹县消防局3个消防大队各增置1名副大队长,分为第一大队副大队长陈证宇、第二大队副大队长范俊睿、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杜国安,在杨文科授阶后派任到职。
杨文科表示,减少消防人员外勤轮班辛劳,建构友善职场,他非常重视希望,副大队长增置案也全力支持,使消防局修编案顺利通过,并获考试院来函同意备查后,迅速完成遴补作业,拔擢消防局内部优秀同仁升任。
消防局长陈中振表示,外勤大队主管每天皆须有1位待命执勤,且多有牺牲休假时间,留队协助各项事务的情事发生,因此为兼顾大队领导干部健康及灾害现场指挥权,副大队长关键职位的设置确有其必要性。
陈中振指副大队长能协助大队长执行各项消防事务管理,及担任灾害现场指挥官等工作,充实消防量能,盼能纾解消防人员身心压力并提振工作士气,以改善消防人员长期超时服勤现象。
陈中振指出,消防局面对日益复杂的重大专案业务,在修编案同时增置技正1名,优先内部拔擢升任,使消防局有潜力的优秀消防人员提供发展机会,以高度专精学识及专业技术能力,强化消防专业人才职责繁重的计划或业务,更好应对日益复杂的消防任务,以消防专业保障民众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