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圣武堂 变更地目遭否决
台湾寺庙众多,许多都有占用国有地的问题,新庄圣武堂也因此在申请合法化过程中遇到困难。(示意图,非当事寺庙)(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新庄圣武堂多次向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陈情,盼将庙方所在土地从保护区变更为宗教专用区,但因土地包含有国有地,尽管已向财政部国有财产署租用,但内政部认为,租用与是否建立合法使用关系,尚待厘清,因此未采纳庙方意见。民代则认为,宗教建筑合法化问题不该复杂化。
位于新庄寿山段土地的新庄圣武堂,由于大殿建筑所在的第374号土地属于保护区且产权属于国有财产署,庙方为确保大殿建物的完整性,与国产署签订租赁契约后,在2023年11至12月间,3次向内政部都委会陈情,盼变更该地为宗教专用区。
庙方向内政部表示,该土地上实际已建筑面积约186平方公尺,但为确保主殿建筑物之完整性,并提高周边整体环境景观品质,建议变更面积为300平方公尺,同时愿意以缴纳代金方式回馈,并签订自愿捐赠协议及补正资料。另庙方也请求同意,将变更后办理寺庙合法化作业期限再展延至少3年。
不过内政部都委会仅同意延长申请建照、使照时间,至于土地变更宗教专用区,则暂时不采纳,理由为近年国有土地占用及租用后违规使用情形严重,加上该区坡度陡峭,是否适合开发建筑,以及取得租用权与是否建立合法使用关系,都尚待厘清。
新北市城乡局表示,该庙所在位置,除寿山段374地号外,尚有378至382地号等5笔土地,此5笔土地已在「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第四次通盘检讨案第二阶段」变更为宗教专用区,其中由于374地号属国有地,目前庙方仅取得租用权,但尚未取得国产署变更同意,故经内政部大会讨论该陈情案暂不采纳,至于已完成变更的5笔地号土地,已同意展延,但仍应依限定时间申请补照,否则都将恢复原使用分区。
民进党议员林秉宥表示,很多国有地并不是真正的「国有」,而是政府来台后,没有私地主或其他法人主张产权,就会变成非登记的国有地,因此很多宗教设施很容易遇到占用国有地问题。
林秉宥认为,针对类似问题,应尽量还原历史原貌,政府也应注意人民权益是否被侵害,「不能用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宗教建筑合法化应该只是变更土地登记与编定的问题,不该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