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統計e化整合 呈現真實治安
测量犯罪现象,可知晓每年全国犯罪数量之类型与趋向、犯罪在那里、何时发生、谁犯罪及其主要因素等。掌握犯罪现象最重要的方法乃是犯罪统计,我国称为刑案统计。了解犯罪现象,警政统计是最有力的资料,最能反映犯罪实际状况。
我国刑案统计始于民国四十八年,刑案纪录处理系统建置目的为配合侦防犯罪,统一搜集犯罪资料,建立资料库供各级警察机关查询、统计及运用,以制定打击犯罪策略;案件数认定采一案一件,若为集团性多被害人案件,刑案纪录表仅统计一件,确定为刑事案件或告诉乃论案件须提出告诉者,才算入刑案件数统计。但这样人为判断的统计方式,与实际犯罪现象会发生非常大的落差。就以日本近五年来全般刑案破获率维持在三、四成之间,但我国近五年一直维持在九成七上下,如此便无法消除犯罪黑数疑虑,贴近治安真实现况。
有鉴于此,警政署研议精进刑案统计数据方式,要将过往刑案统计需人工填输产生数据,改为系统自动产生,借由资讯技术,将e化受理报案系统和刑案纪录处理系统资料介接与整合,使刑案统计更贴近实际治安面。
e化系统前身为八十四年间推动的「报案三联单」制度,目的在给予民众报案证明,防杜推诿及拒绝受理,其案件数认定是采一次报案一单,案件范围包含民众检举、提供犯罪情资、重复报案、以刑逼民、法律误解、不构成刑事案件、告诉乃论不提告等;特别是一○九年十一月台南发生马籍女大生命案后,检讨受理报案开单制度,律定民众报案时若无相关事证,亦须先受理、后求证。
现若将e化系统与刑案纪录处理系统全面介接整合,员警受理刑案开立单据后,系统将自动产出刑案数据与刑案纪录表,纵使非理性报案或案件尚有疑义,也列入报案数据中,但如此也能减少人工重复填输,呈现刑案真实数据;并透过系统介接上线前后,加强员警教育训练与观念沟通,建立案件管考机制与加强稽核,使刑案统计数据完整呈现治安状况,与未来科技接轨,朝AI时代迈进。
就以电信网路诈欺而言,近年间全般诈欺案件发生数及财损金额,均以一一二年度最高,分别为三七九八四件、八十八亿余元。其案件发生数及财损金额,是由刑案纪录处理系统统计出来的,金额为分局侦查队承办人填输;倘若采取系统自动产生,就会直接带入派出所员警受理报案时的件数及财损金额,受理件数及财损可能会大幅增加。
民众并不依赖犯罪统计数字来感觉犯罪,民众对治安的满意度与刑案数据关联性不高。根据警政署调查,一一二年下半年民众治安满意度九十点六一%,较上半年增加○点五一%,证明民众对治安良窳的实际感受,应为民众对警察维护治安满意度与信任度,而非刑案数据多寡。呈现真实刑案数据,才能探求犯罪成因、协助决策、预测趋势、谋求对策,使治安工作更加完善。特别是配合内政部官网发布的「打诈仪表板」,每日更新全国及各县市的案件受理数、财损数及诈骗手法等民众报案数据,更能强化民众防诈意识并感受政府打诈成果,进而愿意协力防制诈欺,共同守护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