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法新法上路後 今年上半年543件職場性騷申訴
劳动部汇整地方政府可提供职场性骚扰被害人使用相关资源,包括咨询、医疗、心理咨商、法律扶助、通译等服务,并可依地方政府分别查询,供民众参考运用。记者叶冠妤/摄影
修正后的「性别平等工作法」已于3月8日全面上路,因应新法,劳动部建置「职场性骚扰案件通报系统」,依法汇整性骚扰防治事件资料,今公布相关统计,今年3至6月,总计有543件职场性骚扰通报申诉,成立333件。雇主处置多为记申诫并加强教育训练,其中有45件申诉案的加害人遭到解雇。
劳动部条平司司长黄维琛表示,今年3月至6月统计,职场性骚扰通报申诉件数有543件,其中公务机关134件,非公务机关409件。按调查结果显示,成立计333件,不成立130件,其他80件还在调查程序或移交性骚扰防治法等其他法令,而在333件不成立的申诉案里,约有100件因被害人不服调查结果或加害者就是雇主本人,改向地方劳政主管机关申诉。
他指出,有关职场性骚扰成立案件,雇主对加害人后续处置方式,多以记申诫并加强教育训练,其次为记大过、记小过,最重以解雇论,解雇有45件。另通报申诉案件中,申诉人以女性居多,申诉人年龄别以25至44岁居多,申诉类型以敌意式性骚扰较多,与加害人关系则多为非权势;遭受性骚扰形式主要为「肢体行为」及「口语」。
黄维琛提醒,雇主及受雇者都应留意职场人际界线,借故触碰对方身体、自以为幽默开黄腔或以开玩笑的态度评论对方身体特征等,皆可能构成性骚扰。而依法,雇主于知悉职场性骚扰发生时,应采取立即有效纠正及补救措施,接获被害人申诉后,应尽速通知地方主管机关;调查结案后也应该通知处理情形。雇主可透过劳动部职场性骚扰案件通报系统办理,较为便捷。
劳动部已汇整地方政府可提供被害人使用之资源,包括咨询、医疗、心理咨商、法律扶助、通译等服务,并可依地方政府分别查询,供民众参考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