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西宁一家人祭祀失火损失超240万元

3月20日17时许

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

汉庄村后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经查,3月20日,卢某与家人在城西区彭家寨镇汉庄村后山祭祀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区禁火封山的通告》中“四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违规野外用火后未将火完全熄灭,最终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这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227.91亩,烧毁河北杨、青海云杉、祁连圆柏、油松和柠条苗木总株数4万余棵,经济损失共计247万余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卢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案例

-案例1-

2019年3月28日12时许,青海海东市互助县一居民张某某上坟祭祖时,点燃的烧纸被风吹落至周围的杂草中,致使林地起火。

张某某因犯失火罪被互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损失29254元。

-案例2-

2024年3月20日,青海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扎麻隆村发生火情。经调查,系张某在其租赁的耕地内焚烧燕麦秸秆时不慎引燃周边耕地内的云杉、油松、圆柏等苗木。

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3-

2024年3月19日,广东汕尾市捷胜镇发生山火。接警后,消防立即出动救援,经各方全力扑救,明火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当场查获1名野外违规用火违法人员王某(女,56岁)。

经调查,王某对其非法携带香烛、纸钱上山祭祖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4-

2024年3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某镇一耕地发生火情,辖区消防救援站迅速出警将其扑灭。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王某在承包地内违规焚烧杂草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给予王某行政拘留12日处罚。

人们手握希望的种子

满怀喜悦地播下一片片绿色

然而一颗小小的火星

就可能将这些心血毁于一旦

牢记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

勿让“火魔”

吞噬葱葱绿林!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青海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