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3岁女儿被判18年 狼父入狱前夕烧炭自杀

陈男入监服刑前一天烧炭轻生,遗书指控前妻诬陷他性侵女儿。(图/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东森新闻资料图)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39岁陈姓男子因为涉嫌对年仅3岁的女儿多次性侵,还把罪推到11岁大儿子身上,被法院重判18年有期徒刑,将于13日入狱。但12日上午他却被母亲发现烧炭陈尸住处,留下的遗书中控诉遭到前妻陷害、判决不公,还表达了对于儿女的关爱。

检警调查,陈男涉嫌从2008年起多次在家中性侵就读幼稚园的女儿,还威胁谎称是11岁哥哥或幼稚园同学做的,后来陈妻察觉不对劲,多次追问下,才从女儿口中问出伸出狼爪的竟然是自己的丈夫,气得她赶紧报警并申请离婚,带着一对儿女离开。

但法院审理时,陈男矢口否认性侵犯行,辩称是妻子教女儿栽赃他,然而法官认定相关证据指向他,日前就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决18年有期徒刑,并且须赔偿妻女200万元,将自13日起入监服刑。

没想到就在入狱前一天早上,陈男的母亲到住处找他最后一次一起用餐时,竟发现他已经烧炭身亡,还留下一封遗书,内容控诉遭到前妻陷害,被冠上性侵女儿的罪名,连儿女的监护权都丧失。警方勘验现场后,发现没有外力入侵的迹象,但陈男是畏罪自杀还是以死明志,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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