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分尸做标本!陈伯谦4罪起诉 法院裁定继续羁押
▲陈伯谦起诉后,依旧收押禁见。(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翻摄)
犯下华山草原分尸命案的凶嫌陈伯谦,被依杀人等4项重罪起诉。14日下午1点多移审台北地方法院,下午4点30分召开移审庭,经约1小时审理,法官认为,陈伯谦所犯罪名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可能。又支解尸体并弃尸,显见有湮灭证据之虞。另全案尚不排除有其他共犯,更有勾串嫌疑。因此裁定羁押禁见。
▲野居草堂为案发第一现场,陈伯谦对不胜酒力的死者性侵得逞,并徒手勒毙。(图/资料照/记者邱中岳摄)
台北地检署14日依《刑法》强制性交故意杀害被害人罪嫌、窃盗罪嫌、毁坏尸体罪以及遗弃尸体罪起诉陈伯谦。检察官痛批手段凶残、令人发指,又故布疑阵,冷静应对以隐瞒杀人事实,显见毫无悔意,且至今未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建请处以「最严厉之刑」。
而经由起诉内容,检方证实,陈伯谦分尸后,将死者的双乳、下阴部割下,以自己高中时期参加生物研习社学得的标本技术,将左侧乳房及下阴部涂抹明矾、盐巴后,以夹链袋封存制成标本,至于另一侧乳房,则因切割形状不完整,而遭陈伯谦丢弃在华山大草原旁,希望广场角落的垃圾子车内。
▲陈伯谦将遗体分装7大袋,弃置阳明山焿子坪。(图/资料照/记者柳名耕摄)
死者高姓女子因报名陈伯谦的「弓道」课程结识陈伯谦。5月31日下午4点多,上课结束后,与陈伯谦等人在「野居草堂」内饮酒,直至6月1日凌晨12点,众人散去,高女却因不胜酒力,昏睡倒卧在草堂内休息。
凌晨4点多,带着酒意的陈伯谦竟趁高女熟睡无法抗拒,强脱衣物性侵,过程中高女惊醒,激烈挣扎却依旧遭性侵得逞,此时陈伯谦双手掐住高女颈部,导致高女舌骨、甲状腺软骨骨折,呼吸道左右颈动脉遭压迫,窒息而亡。
▲陈伯谦将死者遗体藏在绿色防水箱,伴尸3天才分尸,期间搜救犬发现异状,陈伯谦还故热心协寻。(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因担心杀人事迹败露,陈伯谦将高女的遗体,塞进草堂内一只绿色塑胶防水箱。因高女失踪消息曝光,家属甚至找来搜救犬协助,陈伯谦决定分尸弃尸。以平日教学及展示用的「渔刀」,将高女的遗体连同衣物,切割成13块,其中3块因要制作标本,其余10块则分装成7大袋。
6月4日凌晨5点多,陈伯谦将尸袋装入麻袋、运动提袋和后背包内,其着机车直奔阳明山焿子坪后,以步行方式分别弃置尸袋。但当时他们想到,警方找上门,且早已怀疑他涉嫌重大,将他带回警局,突破心防,始坦承犯案。
▲当时检警搜索,在陈伯谦的租屋处发现死者被割下的乳房及下阴部,以及不明肉块。(图/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陈伯谦的供词看来从犯案到弃尸,都1人单独完成,但疑点重重,检警对于是否有共犯一事,还是不敢大意。起诉前,已另分他字案,进行侦办。
至于因一度传出,检警在陈伯谦位于台北市大同区的租屋处内,除了搜出从高女遗体上割下的左侧乳房与下阴部外,还有1组疑似人体组织的肉块。检方澄清,该重达170.5公克的肉块,经DNA比对,却认为牛肉,因此排除有其他人受害。
另外,陈伯谦因在杀人后,窃取死者高姓女子随身包包内100多元现金,并将包包藏在租屋处,笔记型电脑藏在草堂内,这部分检方将他依窃盗罪论处。
▲死者家属担忧「共犯会是下一个主嫌」。(图/资料照/记者徐彬慎摄)
疑点说不通 死者家属忧心「共犯是下一个主嫌」
对于起诉结果,死者的妹妹表示「完全尊重司法」,但是她认为「案件并不单纯」,觉得此案一定有共犯,陈伯谦不可能独力完成分尸、弃尸等行为,所以有知情人士或是协助犯的可能性极高,如果检警能够利用定位系统,查询当时在现场的人,「其实都有可能成为共犯」。也希望陈伯谦能够坦承面对一切,否则「共犯可能成为下一个主嫌」。
▲陈伯谦的供词,死者的左侧乳房被制作为标本,右侧乳房因切口不完全,被弃置草堂后方。(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