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加害人查訪未落實遭糾正 宜縣警局揪出20人次記申誡處分
宜兰县警察局员警未依规定查访性侵案件列管的加害人,频率未达标准,遭监察院宜兰审计室纠正后,县警局清查近4年来员警查访加害人情况,共揪出20人次未落实,今年各记申诫处分,并要求各分局每月15日前完成查访及注记。
宜兰审计室今天到县议会报告112年度宜兰县总决算审核报告,审计室在说明处分违失部分,今年1月至6月30日,通知各机关关处分违失的案件有2件,分别是头城卫生所日间照顾服务复健器材及设备采购审标过程疏失案,县警局办理性侵害案件列管加害人查访作业,卫生局处分2人次,县警局处分20人次。
为何警方处分20人次,县议员陈文昌要求说明,审计室主任陆冠圣表示,去年度审计单位针对未依规定查访性侵案件列管的加害人提出纠正,县警局今年做出处分。
据了解,宜兰县111年度列管性侵加害人151人,经分级中高再犯9人、中低再犯124人,尚未评估18人;依照县警局规划的查访密度,中高再犯危险者每周至少1次,中低以下每月至少1次。
宜兰审计室抽查各分局列管案件31案,其中有5案属中低再犯,长达半年未查访;1案属中高再犯,未每周查访;另25案均未按月查访,明显未落实查访工作。
县警局表示,县警局全面清查民国107年至111年度员警查访性侵加害人情形,未予落实,依规定惩处20人次,今后各分局每月15日前完成查访工作及注记,若未查访或注记 ,会要求各分局检讨,目前都有依照规定查访办理。
宜兰县未落实性侵加害人查访工作,遭监察院宜兰审计室纠正,县警局追查4年,共揪出20人次记申诫处分。记者陈敬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