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求少年4分钟电击20次 帮警求情盼缓刑!检方理由曝光

桃园市议员詹江村2月爆料,17岁黄姓少年遭桃园武陵派出所3警员勒脖强押进派出所以甩棍、电击棒刑求1小时。(蔡依珍摄)

桃园市议员詹江村2月爆料,17岁黄姓少年遭桃园武陵派出所3警员,勒脖强押进派出所后,以甩棍、电击棒刑求1小时,监院也喊查,桃检侦办发现全案起因是少年乌龙报案且误导警方,员警全是因侦办掳人勒赎,担忧被害人安危才心急犯错,1警不起诉、2警伤害罪嫌声请简判,并建请从轻量刑。

检方调查,17岁黄姓少年2月18日晚间6点多自行拨打电话报案,谎称参与虚构的「刘冠杰」掳人勒赎案,晚间9点多在武陵所前闲晃被康姓员警发现,征得黄同意后请入派出所厘清案情。

王姓巡佐和郑姓警员侦讯时,认为黄姓少年说词反复、误导办案,一怒之下对少年出手,王警分别在报案区、吸烟区和侦讯室对少年四肢和前胸电击27次、持铁制印台2度打头、2度持警棍打他左手臂,甚至曾短短4分钟狂电黄20次,更强逼下跪、脱掉长裤;郑警则在侦讯室徒手打头2次、用警棍戳黄的胸腹部。少年事后验伤有胸部和头皮挫伤、上臂擦挫伤等伤害。

2警坦承不讳,并有派出所监视录影带证明,但检方深入调查,发现警方接获掳人勒赎报案,立即找上黄父询问少年下落,黄父陪同儿子验伤、洽谈调解,事后才知道儿子刻意谎报自己涉案,还误导警方办案,不愿追究警方动粗一事。

检方认为2警涉犯对未成年伤害罪嫌,审酌他们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悟,已赔偿少年并达成和解,少年也表达要撤告不愿追究,检方认为2警是因侦办掳人勒赎重大刑案,担心被害人安危,为了及早救出被害人,一时心急才会犯错,认为经此教训应已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依伤害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并建请法官从轻量刑并给予缓刑宣告以励自新。

另王警被控骂黄姓少年「眼残」、要用子弹射你、找人把你手打断等语,另名李姓警员被控脚踹少年,涉及公然侮辱、恐吓、伤害等罪嫌,因少年撤告,且王否认骂人,现场只有录影没有录音,黄姓少年也改口称李警只是踢她小腿,他自己撞伤大腿,检方依罪疑惟轻予以不起诉处分。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