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遭人行道地磚絆倒贏了國賠 高雄市府得賠錢

高雄龙姓男子前年8月晚间走在博爱路与重义路口人行道上,却遭突起的地砖绊倒,龙男四肢擦挫伤、左手第五指指尖关节脱臼及手指多处受伤,他气得报警并向市府求偿,法院审理后,认定市府管理有缺失,判管理人行道的养工处应赔偿1万4千元。

判决指出,2022年8月2日晚间7时50分许,龙男走在博爱路与重义路口人行道,当时人行道地砖有轻微凸起,龙男没发现反被地砖绊倒,手脚多处擦挫伤,被送往医院包扎。

事隔两天后,龙男跑到派出所报案,指地砖害他绊倒,不仅受伤,还害她没办法照顾母亲,多花了4万5000元看护费,龙男并向高雄市政府养工处请求国赔,要求市府赔偿龙母看护费、精神慰抚金等共18万5000元。

市府养工处挨告后反驳,称龙男跌倒与地砖突起无关,若纵使地砖管理有瑕疵,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害人跌倒,是龙男自己没注意路况摔伤。

但法院审理时,法官依据龙男提出的照片,发现龙男摔伤的人行道地砖确实不平整,并不是「安全状态」,可见养工处管理、设置有缺失,市府应对龙男负起赔偿责任。

不过,法官认为,龙男受伤后,龙仍可以照顾母亲,龙母看护费应非市府应负担范围,至于精神慰抚金则应赔偿2万元较为适当,考量龙也要负3成过失责任,加总后判市府养工处仅须赔偿龙男1万4000元。可上诉。

人行道示意图。非事发路段。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