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納「科技偵查」立院初審保留…與專法一起討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朝野立委所提刑事诉讼法修法版本,重点包括增订科技侦查专章,对科技侦查等进行规范,经在场立委讨论后,全数条文保留,待未来与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一同协商。

朝野立委都支持科技侦查,但要以专法、行政院所提的「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来规范,还是要修刑事诉讼法,在当中订定专章,有不同看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5日已初审通过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规定侦查中检察官认有必要时,得使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科技方法追踪位置,也可用「M化车」调查行动通讯设备的位置、设备号码或使用的卡片号码,但本案须交由党团协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并案审查国民党立委吴宗宪、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所提刑事诉讼法增订部分条文草案等案,条文中也有上述相关规定。

逐条讨论阶段,对于是否在刑事诉讼法增订「科技侦查」或「科技侦查及保障」章名时,在场立委希望保留,以利未来党团协商时,对于科技侦查的规范,要以立专法还是修刑事诉讼法,做立法上的决断。

司法院刑事厅长李釱任则说,鉴于科技日新月异,高度借重科技设备的新兴调查方法与日俱增,建议章名可改为「特殊强制处分」。

经讨论后,在场立委决定予以保留,而接续的所有条文也都保留,全案须交由党团协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立委吴宗宪会后受访表示,大家对科技侦查的概念差不多,将来就是版本(立法体例)的选择,今天初审通过后,希望未来各版本一起讨论,立法院长韩国瑜到时候会主持朝野协商,最后还是会挑一个版本出来表决。

此外,对于科技侦查要立专法还是修刑事诉讼法进行规范,法务部说,若以特别法(专法)规定,更能因应科技侦查的技术面发展。司法院表示,以订定专法的方式,有助针对科技侦查特殊性建立专属的法律体系架构。

检察官出身的吴宗宪受访表示,3党的提案都希望修刑事诉讼法,而科技侦查类似实体上的搜索、扣押概念,这部分列在刑事诉讼法中,而德国针对科技侦查也规范在刑事诉讼法,因此他觉得不应该另立专法,况且学者已指出台湾有「专法肥大症」,碰到问题就立专法解决,会导致法体例的混乱,且这是针对所有犯罪都一体适用的法律,应回归到最基本的刑事诉讼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