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宪纪念日77载 奠定国家民主安定

国军坚守行政中立原则,保障国人拥有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同时维持战备能量,使我国民主制度永续发展。(本报资料照片)

今日是中华民国行宪纪念日77周年,《中华民国宪法》于民国35年由制宪国民大会通过迄今,为我国奠定无价的民主基石,并在国军戮力战训、秉持行政中立基础上,巩固我国宪政体制,确保人民自决的权利,让国家顺利运作,国人安居乐业。

宪法乃国家基本大法,是保障人民自由的根本;《中华民国宪法》于民国35年12月25日经由国民大会决议通过,民国36年1月1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并于同年12月25日施行,成为如今行宪纪念日的由来。

我国能有今日丰硕的民主成果,除仰赖社会各界的奉献,也要感念先贤先烈在国家危难时的牺牲付出,换取和平、繁荣,日积月累成为遍地盛开的民主花海。此外,国军在宪政体制发展也扮演关键角色,在战演训时,官兵矢勤矢勇,或于救灾时全力投入;并于选举之际,秉持行政中立原则,确保国人拥有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同时维持战备能量,使我国民主制度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