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大逃亡 教甄要新師兼主任
不少中小学代理或流浪教师努力想考取正式老师,但学校行政事务愈趋繁杂,早已出现「行政大逃亡」,使部分学校索性于教师甄试简章上载明「兼主任」,形同强迫新进教师得担任一级主管。教团批评此举不适当,毕竟教甄是征老师,而非行政职,不了解学校文化的新进老师,更不易从事行政职。
教育部表示,学校办理教师甄选应于简章中明定甄选类科、名额、甄选资格等,资格条件应以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师资培育法为依据,除法定条件外,不宜再另定其他条件限制,以保障教师公平受聘权利。
新竹市某公立高中独招的教甄简章中,近期开立的「高中部教师兼主任」职缺备注栏写「录取人员应于本校兼任主任,或依学校需求兼任行政职务」,造成代理教师社群一片哗然;其实两年前台北市就曾出现国小、国中征求教师兼总务处、学务处、辅导室主任等职缺。
全国高级中等学校教育产业工会理事长高孟琳直言,教甄是要征老师,不是征行政职。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侯俊良表示,学校不宜这样写教甄简章,因学校教师本质就是老师,且无论主任或组长的工作内容,需常和其他老师协调,若不了解学校环境和文化就会造成执行困难。
一名曾兼任教务处教学组及学务处训育组的教师观察,若把初任教师推上一级主管的位子,面对「统领各组长」的重责大任,容易错误理解教学现场情况,造成错误制定学校政策的问题;发生冲突时,须面对其他资深教师质疑,若无长年历练,恐造成初任教师挫折与自我否定,重创其行政与教育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