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打脸劳动部 失业劳工请领职训津贴期间可领子女就学补助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年5月中旬将全国升为三级警戒,影响劳动市场。(报系资料照)
失业劳工却不能领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去年一名正请领就业保险法「职训生活津贴」劳工,向劳动部申请「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时却被驳回,因此向行政院提起诉愿,最后行政院撤销劳动部处分。
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计划要求,依劳保局投保资料,自91年1月1日以后离职的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并经核付失业给付者;或劳工已就业,但于前一年内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且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
但行政院诉愿会指出,据劳保局代表说明,失业给付及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均须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始得请领,且于请领期间均不能就业从事工作,核发失业给付时,为确定申请人于失业期间确无工作,故须进行失业认定,而核发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因可掌握申请人参加职业训练期间确无就业,故无须经失业认定等语。
诉愿会认为,可见不论领取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实均经劳保局认定为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且于请领期间无就业事实,不因诉愿人请领职业训练生活津贴,未经失业认定程序,而影响其属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认定。
劳动部劳动福祉退休司司长谢倩蒨说,原本计划是提到要领取「失业给付」才可以领取,但该名劳工失业后选择参加职训领取「职训生活津贴」,但也是失业劳工,后来经行政院诉愿会撤销处份后,劳动部也已发给该名劳工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但她强调,「仍需经个案事实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