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治理/黃勝雄 防駭大作戰 三點不漏

TWNIC董事长暨执行长黄胜雄。 黄胜雄/提供

骇客攻击无所不在,近期国内外企业都传出企业遭骇、保存个资外泄的状况。参与政府多项网路安全法规制定与资安审查的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董事长暨执行长黄胜雄指出,政府虽然可以采用个人资料保护法处罚个资外泄的厂商,但个资法对资安强度标准不明确、一味重罚反起争议,建议观察企业是否符合非恶意外泄资料、资安强度达到适足性、尽到告知与补救等义务,更能保障用户个资安全。

观察企业是否失职

黄胜雄指出,近期国内发生多起个资外泄或资安事件,数位部目前采用的法规是今年5月刚通过的新版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严罚」的态度,罚金从2万到200万元不等,但依循的法令是个资法27条,要求「非公务机关保有个人资料档案者,应采行适当之安全措施」,而所谓的适当安全措施,定义不够清楚,容易产生争论。

在国内企业发生重大资安问题或个资外泄时,TWNIC是政府机关经常征询的资安专业机构,黄胜雄指出,事件发生时有行政调查,在实务上会关注资料收集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获得当事人同意,在技术面上会关注存取加密技术是否够强。

他指出,现在骇客手法多变,企业防不胜防,以近期LINE母公司LY Corporation被骇客入侵、台湾有近百笔加密资料外泄的状况,到底要不要处罚?

他认为未来企业个资外泄案件势必还会发生,但可利用三项原则检视未来通案状况,首先是企业保存的个资外泄,企业是否恶意为之甚至从中获利?这也是个资法的基本精神,就是「保障个资不被恶意利用」。

第二是观察企业的资安强度是否达到一定的适足性。黄胜雄认为,资安没有最好,永远有改进空间,但不能因为没有最好就被处罚,政府可以导入第三方机制观察,例如是否符合国际标准ISO 27001或ISO 27701,至少证明企业有达到一定的国际水准。

第三是观察业者当责态度,例如个资法规定发生个资外泄事件时,企业有通报义务,关注企业是否据实通报,以及后续是否立刻修补漏洞与补强。他强调,其实资安强度有一定的检视标准,做到并不难,个资法关注的是资料处理问题,民众最在意未来能否真正受到保障,企业应诚实通报,这是政府可关注的重点。

资料外泄应先通报

黄胜雄指出,虽然发生事件时企业有通报义务,但在他的经验中很少看到主动通报的企业,其实新法刚通过,政府执行与企业遵法上都在调整,例如企业如果尽力去保管资料,发生问题后的义务应该先通报,急着重罚只会让企业不敢通报相关问题。此外,企业个资外泄后要负责的对象是消费者,如果企业没有恶意销售资料图利,属于非恶意的资料外泄,政府重罚也可能引发行政诉讼。

黄胜雄说,个资外泄与资安问题其实是两大领域,政府依个资法管理资安,法规上还有空白授权处,其实国际间如欧盟、新加坡都有相关的个资保护规范,例如欧盟的GDPR就认定企业符合ISO27001的规范,就达到一定的资安适足性,从国际案例来看,今年Facebook母公司META因把欧洲用户资料传输至美国,被欧盟重罚13亿美元,亚马逊2021年被罚7.46亿美元,都不是因为个资外泄,而是不当传输与违法收集个人资料,反而与企业资安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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