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有望 纽西兰最高院:18岁才能投票具歧视性
纽西兰投票门槛下修有望。(图/美联社)
纽西兰最高法院今天裁定,18岁才能投票具有歧视性,迫使国会讨论是否要将投票门槛下修到16岁。
路透社报导,倡议团体Make It 16提议将投票年龄下修至涵盖16岁和17岁的青少年,自2020年以来,相关提案一直在各层级法院进行审理。
最高法院裁定,现行的投票年龄不符合纽西兰的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这项法案赋予人们在年满16岁时不受年龄歧视的权利。
这项裁决触发是否调降最低投票年龄的程序,相关议题必须提交国会讨论,并由国会特别委员会进行审查,但这个委员会不会强迫国会更改投票年龄。
Make It 16的联合负责人提普勒(Caeden Tipler)说:「这缔造了历史。政府和国会不能忽视这样明确的法律和道德讯息。他们必须让我们投票。」
Make It 16在网站上写道,没有充分理由不让已能驾车、全职工作和纳税的16岁民众参与投票。
纽西兰总理阿尔登(Jacinda Ardern)说,政府将起草立法将投票年龄下修至16岁,然后提交国会表决。
她说:「我个人支持调降投票年龄,但这不仅仅是我或政府的问题,这种性质的选举法若有任何改变都需要75%的议员支持。」
纽西兰各政党对这项问题看法不一,绿党(Green Party)希望立即采取行动将投票年龄降至16岁,但最大反对党国家党(National Party)不支持下修投票门槛。
国家党党魁卢克森(Christopher Luxon)说:「显然,我们必须在某个地方划清界线。我们认为把年龄限制设在18岁是恰当的。许多不同的国家都有不同的界线,但就我们的观点而言,18岁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