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港澳条例挡港资?陆委会:目前暂无计划
陆委会副主委李丽珍17日回应修改港澳条例一事,表示目前暂无计划。(林至柔摄)
有媒体报导称陆委会将修正「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31条,拿掉港资可等同外资的规定,陆委会副主委李丽珍今(17日)回应,目前并无此计划,但主要原因是因「两岸关系改变」,所以对于港资是否有陆资渗透,未来将研议相关措施,严格把关。
李丽珍说,因为过去看到有「假港资、真陆资」的情况,所以陆委会近期将研议相关管理措施,对于是否有明确案例证实为「假港资、真陆资」?李丽珍并无明确指出相关事件,只称主要因两岸关系改变,所以对于大陆的资金是否借由港资或外资的身分来,要加强管理,并且是很多层面的把关,修改港澳条例第三十一条只是当中的一个选项,但目前都还在研议当中,并没有明确的一个计划。
对于何谓涉入港资定义?李丽珍说,这个是一个概念,未来要强化陆资管理,目前与相关单位还在研议当中,没有定案。
港媒提问到,目前很多香港人认为,台湾打着协助香港的名义,但是最近宣布的政策比较像是在挡人,并不是协助港人的措施,李丽珍说,目前陆委会已成立港澳交流办公室,提供游客、投资、就学等咨询及协助,也有一些人到方面的协助。
此外,有在台的港生组织表示,他们希望台湾可以放宽港生毕业之后,在台湾定居的限制,李丽珍回应,目前已有相关制度,港生毕业之后,可以申请延期拘留一年,利用这一年求职找工作,至于要在台湾定居,现行的制度是需要在台工作连续满二年,每年在台居住183天以上,且要符合「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超过基本工资的两倍」,方可申请在台定居。但不少港人反应,要求他们薪资要达到基本工资的两倍以上,那至少要4万多,他们在海外求职已经有难度了,要超过基本工资两倍,真的太难达到,对此,李丽珍说,将会跟相关单位做进一步的建议,看能不能提供一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