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勇称集会不能戴面具 看看当年民进党怎做
民国78年11月22日,当时绿营在台北县中和运动场一场政见发表会,演讲人在无数面具的掩护中,发表演讲然后消失。(图/本报资料照片)
反军改团体八百壮士于4月25日下午在在中山南路、济南路口立法院前与警方爆发激烈推挤。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于4月26日表示,集会游行法规定,参与集会不可以带面具,但反军改团体在脸上涂迷彩、戴面具激烈陈抗。
根据集会游行法第14条规定,主管机关许可室外集会、游行时,得为必要之限制,其中第6款规定,关于妨害身分辨识之化装事项。因此警察机关在准许集会游行时,都会要求负责人签订切结书,要求参与民众不得戴面具、化妆。
不过时空回到民国78年11月22日,当时绿营在台北县中和运动场的一场政见发表会,演讲人在无数面具的掩护中,发表演讲然后消失。
2009年绿营发起517游行,警方也禁止戴面具游行,当时绿营民代大骂经违反人权。
2014年5月,施明德文化基金会在凯达格兰大道发起游行,「不能带面具妨碍身分辨识」的规定当时即被痛批剥夺集会游行的权利。
2016年行政院版的集会游行法修正草案,拟删除第14条集会游行限制之规定,但因故迟至今日未完成修法。
民进党过去曾戴面具集会,并痛批限制戴面具是剥夺人民权利,部分立委也主张删除集游法第14条,至今却未完成修法。现却引用集游法第14条指责反军改团体集会时涂迷彩违法。解决之道,似宜尽早完成删除集游法第14条之规定,始能免除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