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豪宅赌博案 女密友判刑6月还须没收440万元

艺人徐乃麟。(本报资料照片

艺人徐乃麟女密友董子绮,5年前介绍杨强蓉租借徐位于台北市内湖豪宅董及杨却在徐的房子经营麻将赌场44天,每日抽头金收入20万元赚得880万元,台湾高等法院将董杨依聚众赌博罪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各须没收440万元,董女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

本案侦审期间,徐乃麟作证指称,杨强蓉承租他的房子是经董子绮的引介,徐乃麟也证实,杨女承租后房屋物管经理向他反映出入复杂,法官也因此认定,杨及董共同犯图利聚众赌博罪,邀约多数人前往徐的房屋赌博财物

判决指出,杨与董在2016年5月18日到同年6月30日止,在杨女承租址设北市内湖区住宅内,邀约聚集以麻将为赌具,多次提供赌博场所赌客对赌财物,每次输赢1底2万元至10万元,1台2千元至1万元不等,杨与董与赌客结算输赢、收取抽头金。

士林地方法院将董及杨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高院维持刑度,但没收部分谕知2人各须没收440万元确定,董子绮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